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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4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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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辽宁盘锦
本帖最后由 BRACKET 于 2011-11-24 23:40 编辑
大哥,既然是动力驳(毕竟可定自推进需要船员,要是非自航的那我就不知道是客船还是货船了),如果是无限航区,总吨500以上,按照货船要求无可非议啊
接下来按照solasII-1REG4如果是载重线船长在80以上的非液货货船确实是要执行现行的概率破舱啊
至于双层底我觉得舍不舍无所谓,毕竟连定义的客船都可以执行那个REG9的替代设计方案reg9第9段
所以我觉得直接要求搞双底是不是有点武断了,关键是算了后过不过啊,汗
哎,可能我理解的这个纸面上的东西不准缺,
大哥,以前在破舱稳性方面是有别的说法吗?能给我们这些菜鸟讲讲不?3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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