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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PS code如何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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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9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上海
ISPS是强制要求的嘛?需要配哪些设备来满足要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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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船学院
发表于 2011-9-11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安徽合肥
《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International Ship and Port Facility Security Code 简称ISPS Code或ISPS规则)于2002年12月在伦敦召开的国际海事组织海上保安外交大会通过。2004年7月1日生效。它包括A、B两个部分,其中A部分是强制性的要求,B部分是对A部分要求的实施提供指导,其内容相互对应。ISPS Code 的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即对缔约国政府的要求、对公司和船舶的要求和对港口设施的要求。 港口安保附加费(主要在非洲)。该规则规定,1、从事国际航行的客船(包括高速客船)、油船、化学品液货船、气体运输船、散货船和高速货船等船舶应当符合公约的下述要求:(1) 所有300总吨及以上的国际航行船舶安装自动识别系统(AIS);(2)所有100总吨以上的客船以及300总吨以上的货船,应在船体和内部舱壁上标记船舶永久识别号;(3)所有300总吨以上的国际航行船舶均需配备记录船舶历史的《连续概要记录》。(4)所有500总吨以上的国际航行船舶均需配备船上保安警报系统。(5)所有公约适用的国际航行船舶,在船上应备有经批准的《船舶保安计划》。(6)所有公约透用的国际航行船舶,要求经保安审核并取得《国际船舶保安证书》。
  2、按照公约规定,各缔约国将对国际航行船舶是否符合海上保安规定进行检查,对有明确理由相信船舶不符合要求的,将采取检查、延误、滞留、限制船舶操作、拒绝船舶进入港口、将船舶驱逐出港、要求船舶开往指定位置等强制措施。
  3、经营国际航线的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管理人,应当按照《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和ISPS规则的有关规定,编制国际航行船舶的保安计划,指定并培训公司保安员及船舶保安员,为所属国际航行船舶配备规定的设备、文件和标识,申请船舶保安评估。

中国已接受该公约。
ISPS规则知识普及.doc (59 KB, 下载次数: 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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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11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非常感谢! 从你的解释来看,电气设备是否只要配SSAS就可以了?有的船在主甲板配了很多投光灯用以防范,此类配置是否是必须的还是一般的船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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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2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香港
回复 3# pigice


    非强制。SSAS 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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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6 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对于门的横插销在哪里能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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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30 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青岛
谢谢分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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