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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S规范高强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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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5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广东深圳
本帖最后由 wuxinyun1999 于 2010-8-5 22:05 编辑

碰到CCS规范普通钢换高强钢公式,困惑已久,求解!
对于t2是没有疑问的,关键是t1为什么是除而不是乘材料强度系数的开方。


感觉有点反常,这样一来这部分的钢材如果用高强钢反而要求比普通钢还高,不知道CCS是从什么地方考虑的!!!!!!!!!!!!!!!!!!!!!!!!!!!!!!!!!



公式在第二篇1.5.3.1翻了很多,DNV/ABS好象没有体现,CCS这部分是和英劳类似.但是感觉这样很难理解.不知道龙船各路英雄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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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船学院
发表于 2010-8-5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温州
期待大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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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5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计算公式没有问题。 请楼主考虑为什么要用材料系数。其它规范也有类似的计算公式,屈服强度大些,同样强度的话,疲劳会减弱啊。还有CCS 规范就是一本大杂烩。东抄西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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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5 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深圳
回复 3# 四川足球


    就是说用了高强钢一个是乘一个是除不好理解啊.乘的那个很好理解,除就不好理解了。还有,疲劳问题和强度问题是两码事.疲劳即便出现你消除它便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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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5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高强钢的材料系数是一个小于1的数。用材料系数的一个方面就是为了补偿因使用高强钢而损失的疲劳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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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5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看来我没法弄清楚你究竟是什么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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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5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汗!看到的附件才知道原来是说局部强度那一块。那两个系数是不一样的
计算结果取其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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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5 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深圳
本帖最后由 wuxinyun1999 于 2010-8-6 07:13 编辑

这个是你个人理解还是船级社的人跟你的解释?
疲劳强度和这边的强度有区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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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5 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深圳
本帖最后由 wuxinyun1999 于 2010-8-6 07:14 编辑

回复 7# 四川足球


    还有,这个两个系数是不一样,但是很接近.而且好象05年以前的版本是只有一个的,09年的版本也是只有一个,这个都不是主要的.主要是公式1和2里面,为什么一个是除一个是乘.乘的不用说了,大家都理解.
你说的可能也对,不过想要一个官方的说法.不知道有没有来自CCS的说法呀,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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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6 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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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6 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本帖最后由 yzhang2010 于 2010-8-6 18:26 编辑

t1是总纵强度的要求。在t1的计算公式中已经考虑了材料系数(包含在许用应力内)。是因为营运过程中高强度钢的腐蚀通常比普通强度钢严重(这是应力腐蚀的范畴,不是这里讨论的内容),而且总纵强度比较重要,所以采用高强度钢的时候希望折减不能太大。在这里除一下是减少折减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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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6 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深圳
回复 11# yzhang2010


    你的解释说的通?不过t1的公式好象也没有见体现材料系数啊.(不过其中的折减系数Fd,Fb也的确是已经含盖了材料系数,呵呵)
谢谢了啊,你这个是自己理解的还是从CCS那来的或者你本来就是CCS的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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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7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韶关
各大船级社在这一块的要求都是一样的,也许表达的方式稍有差异。仔细查查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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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7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深圳
回复 13# yzhang2010


    哥哥,你这样说就打马虎眼了.CCS/DNV/劳式/ABS都看了.
我现在找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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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8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北武汉
期待答案啊--有没有ccs的人能回答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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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9 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深圳
呵呵,我还在继续研究中,如果有心得也会继续附上的.
大家有什么高见不要保留啊,呵呵,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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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0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新加坡
ABS 也是有这个公式,3.2.1-7.5,高强钢系数用的是Q,也是小于1的。
板厚要求(比如底板): t=s/R * sqrt(SMr/SMA) / sqrt(Q)
也是除以 Q的开根,
但是注意到 smr = 规范要求的 剖面模数, 在使用高强钢时,要求的剖面模数可以乘以Q, 见ABS 3.2.1-7.5
所以板厚的公式 等于乘以Q开根,再除以 Q 开根,应该没有变化。我也很费解。
顶起该帖,求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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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1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有点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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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2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是这样的,在计算船体外板和主甲板的时候有两个最小百度的公式,一个跟总纵强度(船长)相关,另外一个跟局部强度相关(主要是海水压力),分别用t1和t2表示,如果用高钢,则分别按上式替代。 上式中有两个材料系数K和KL,应该是09年以前的规范,现在只有一个材料系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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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19 06: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深圳
回复 19# hunter_007


    是啊,你说的都知道是这个情况,问题是想问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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