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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09|生效日期:2015-07-01
《船用产品试验检测机构认可指南》以现行有效的CNAS、CMA、以及CCS以往对检测机构的认可要求和认可程序文件为基础,结合船用产品检测机构的特点,在对现阶段国内外检测机构认可方面的要求进行深入研究,并对目前国内船舶行业相关的主要检验机构进行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建立了一整套更为合理的试验检测机构认可要求,作为验船师认可检验的依据,并为试验检测机构的管理起到指导作用。
指南分为通用认可要求和检测类别认可要求两大部分,通用要求作为指南公用部分,各类型的试验室要求为专项要求,包括了“人、机、料、法、环、和质量体系控制要求”等方面内容。
《船用产品试验检测机构认可指南》分为9个篇章,包括通则、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涂料、玻璃、其他非金属材料)、救生设备、耐火材料和防火结构、船用环境(环境、电磁兼容、防爆)、电气设备、通导设备、机械设备、专项能力(有害物质检测机构、专家/取样机构、噪声、NOX)等方面内容。其他未涉及的机构认可方面内容有待指南维护时进一步增加。
本指南于2015年7月1日起实施。
附件为该指南的参考内容,最终版本以我社正式出版物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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