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浅水、中深水海域油气田的大规模开发,相应的海上平台、海底管道/ 管网等基础设施已初具规模,依托已有设施、采用水下生产系统还是简易井口平台等进行这类海上油气田的开发是工程方案比选的重点。通常在150 m 水深范围内,采用水下生产系统还是简易井口平台需要综合进行技术和经济比较,一般取决于油气田类型、人工举升模式,如油田需要采用井下电潜泵时,比较的重点是修井方式费用等,最终决定因素为在技术可靠的前提下的经济性。
英国石油公司(BP)等专门针对北海海上油气田开发工程做过比较,给出当地采用简易平台开发海上边际油气田的经济门限如下:水深70 m 处至少设8 口井;水深100 m 处至少设16 口井;水深200 m 处至少设32 口井[6]。水下生产系统已经成为边际油气田、卫星油气田高效经济开发的主要模式,目前在我国南海水深115 m 处的惠州26–1N 油田、惠州32–5 油田均采用该模式进行卫星区块开发。
2. 深水、超深水油气田开发
走向深水是水下生产系统应用的主要趋势,一般固定平台、深水浮式平台费用随水深呈指数增长,而水下生产系统费用随水深呈直线增长。2000 年66 % 的水下井口位于200 m 以内水深,2005 年44 % 的水下井口位于460 m 以内。当水深超过1 000 m 后,借助遥控作业机器人技术的迅速发展,水下生产系统在深水、超深水海域的技术和经济优势将更为明显,据有关专家保守估计,此时水下完井数将占到总的完井数的55 %~70 % 。
目前水下生产系统主要应用在世界深水油气田开发的热点区域,墨西哥湾、巴西、西非,各个海域应用情况见图3。采用水下生产系统+ 浮式生产系统、水下生产系统回接到中深水固定平台实现部分或全部深水油气藏的开发已经成为深水油气田开发的主要形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