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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艘新得不能再新的带吊散货船日前在澳大利亚遭遇了一次尴尬的滞留事件。
这艘船的船名为 African Alke,据消息称一个月之前才正式接手过来。就是这么一艘崭新的船,5月26日在被澳大利亚海事安全局(AMSA)在一次PSC检查中所滞留。根据AMSA一位新闻发言人表示:滞留该船的原因为该船的值班驾驶员不能正确的演示和操作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ECD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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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滞留船舶:African Alke
随后该船的管理公司迅速安排了一位ECDIS培训人员从新加坡飞到澳大利亚专门为该船海员做相应的培训。AMSA表示:只要确认该船的值班驾驶员得到了正确的培训并且能够按照标准正确的演示和操作ECDIS,就可以释放该船。
一、滞留原因与依据
1、滞留原因
该轮实际上配备了ECDIS,并且将其用于船舶航行,但是船上的驾驶员却没有经过相应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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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约依据
根据STCW公约的要求,若船上配有ECDIS,且该设备记载《船舶安全设备证书》中,则船上所有的驾驶员应该经过相应的培训,以保证他们能够正常地使用ECDIS,确已参加过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专业培训的海员应把培训证书、记录留存在船。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培训必需由经过认可的人员或者机构来实施,"第三方培训"(一名海员培训另一名)不被认可。所以本案例,才出现了从新加坡请专门的培训人员上船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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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哪些船要配备ECDIS?
1、ECDIS 在何种情况下应强制配备?
ECDIS是否需要强制配备取决于船舶的类型、大小、建造日期。国际海事组织第282(86)决议修改了SOLAS公约第V/19项规则,使其新增了2.10段落,详细规定了特定种类的国际航行船舶配备ECDIS的要求。根据该规定,以下特定种类的国际航行船舶应当配备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
1、2012年7月1日及以后建造的500总吨及以上的客船;
2、2012年7月1日及以后建造的3,000总吨及以上的油轮;
3、2013年7月1日及以后建造的10,000总吨及以上的除油轮以外的货船;
4、2014年7月1日及以后建造的3,000总吨及以上且小于10,000总吨的除油轮以外的货船;
5、2012年7月1日前建造的500总吨及以上的客船,并且船舶初次检验不得晚于2014年7月1日;
6、2012年7月1日前建造的3,000总吨及以上的油轮,并且船舶初次检验不得晚于2015年7月1日;
7、2013年7月1日前建造的50,000总吨及以上的除油轮以外的货船,并且船舶初次检验不得晚于2016年7月1日;
8、2013年7月1日前建造的20,000总吨及以上且小于50,000总吨的除油轮以外的货船,并且船舶初次检验不得晚于2017年7月1日;
9、2013年7月1日前建造的10,000总吨及以上且小于20,000总吨的除油轮以外的货船,并且船舶初次检验不得晚于2018年7月1日。
若上述5-9类船舶在上文规定的ECDIS安装时间的两年内不再使用,则主管机关可以免除船舶适用2.10段所述安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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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航运业ECDIS的使用进入新时代
2、若使用ECDIS作为航行工具,船舶应当在SOLAS公约所要求配备的安全证书上做何种声明?
船舶航行系统和设备的详细内容记录在“设备记录簿”上,并附在SOLAS公约所要求的船舶安全证书后面,安全证书包括以下几种:
• 客船安全证书---P
• 货船设备安全证书---E
• 货船安全证书---C
(1) 若船舶将电子海图用于航行,则必须在“设备记录簿”中写明备用方案。在“设备记录簿”上注明使用ECDIS,使得ECDIS成为SOLAS公约下一个被认可的设备。因此若在相关表格中声明配备ECDIS(即使配备ECDIS不是被强制要求的),船舶使用ECDIS会被认为是遵循SOLAS 第V/19规则的一种方式。在此种情况下,船上的ECDIS设备必须符合IMO对ECDIS的运行要求。
(2) 若船舶在航行过程中需灵活使用纸质海图和电子海图作为航行工具,这两种方式必须在船舶的“设备记录簿”上明确声明。在此种情况下,纸质海图和ECDIS都必须符合SOLAS公约的要求。
(3)若把ECDIS仅用作船上教学目的,则应提供船旗国主管机关或相关船级社的官方信件予以证明。当ECDIS组件作为教具安装在船上,那么他们应当被妥善标注“仅供教学使用”并且不得用于航行。在此种情况下,ECDIS不得在船舶的“设备记录簿”中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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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你应该如何接受ECDIS培训?
1、已在船上安装的ECDIS是否可以成为船员培训的辅助设备?
答案是可以的。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可以作为训练专用设备,除非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用作其他用途。
当把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作为船舶训练辅助设备时,需要提供船旗国主管机关或相关船级社的相关文件来确认电子海图的使用目的。在训练专用的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设备处,应有明确标注(训练专用),并且此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禁止航行时使用。在这种情况下,此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禁止列入船舶设备记录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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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负责航行瞭望的海员,需要进行哪些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的相关培训?
根据STCW公约相关要求,船舶上所有负责航行相关任务的海员都需要进行长期的、适当的培训。所有总吨500总吨或500总吨以上的船舶,负责航行瞭望的海员需要有足够的知识和能力去使用海图及相关出版物(STCW A-II/1)。
SOLAS公约第四款第二条明确:海图包括专用地图、书籍和“专用数据库”。其中包括电子海图和光栅海图,也明显包括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对于2013年7月1日之前接受培训的海员,所有负责瞭望的船员还需要参加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的正规培训。
一般培训:根据IMO公约1.27,所有负责瞭望的船员,都必须完成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一般培训以满足STCW公约的相关要求。
专业培训:STCW公约第二章中包含的所有海员,都应按照STCW公约I/14的要求,熟练使用自身船舶的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熟练使用的标准符合ISM规则6.3和6.5。船舶的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如CD或DVD)可以作为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的培训参考。非正式、有组织的“第三方培训”(一名海员培训另一名海员)不被承认。
当培训内容包括船舶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的详细介绍,此培训即可满足一般培训和专业培训的要求。这种情况下,应在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培训文件中做出声明。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培训教师应确保所有负责瞭望的海员能正确、高效地使用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
STCW公约2010年马尼拉修正案已列出操作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的海员应具备的技能。2010年马尼拉修正案的培训要求在2013年7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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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ECDIS专业培训应包含哪些内容?怎样的培训是符合标准的?
ECDIS专业培训内容与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的品牌和型号有关。专业培训是指在航行瞭望时,可以熟练使用任何船载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包括备用系统)。按照ISM规则要求,船公司应制定航行时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关键操作清单(使用步骤、计划、使用说明),并应符合ISM规则6.3和6.5的要求。
每一名被要求操作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的船长和高级船员都应参加专业培训。专业培训需经过一般培训后才可参加,并由已公布的个人或组织进行,如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生产商、生产商认可的代理或其他有资格的培训机构。培训时,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生产商应提供成套的培训材料。
当培训内容包括船舶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的详细介绍(产品品牌和型号),此培训即可满足一般培训和专业培训的要求。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培训文件中应作出明确说明。确已参加过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专业培训的海员应把培训证书、记录留存在船。
船舶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专业培训需包括如何取得安全信息、航行时高效使用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并避免被次要目标混淆。至少,专业培训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 熟练使用相关功能
· 熟悉系统菜单栏
· 显示设置
· 安全距离设置
· 报警识别、仪器故障和如何修复
· 计划航线
· 航线监控
· 切换备用系统
· 海图修改
· 系统升级
综合考虑,“第三方培训”(一名海员培训另一名)不被认可,因为这种方式对设备性能不能完全了解,并且不能完全掌握设备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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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DIS教学培训系统
4、关于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专业培训,什么样的组织可以被称为“有组织且正式”的培训组织?
“有组织且正式”的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专业培训内容应包括:
(1)有资质的指导人员
其中包括有资质的个人或组织,如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生产商,生产商承认的代理或其他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生产商应提供成套的培训材料。进行培训的人员必须接受过相关资质培训或是已完成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专业培训的航海者。
(2)明确的课程内容
课程重点应在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的功能性及如何高效使用。培训文件目录应包括主要标题(培训部分)及子标题。培训应向学习者提供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使用手册和其他相关文件以供参考。
(3)明确的课程表
培训机构应列明课程表及课程时间,并根据实际学习情况进行调整。应注意切实提高人员实际能力比单纯地获得培训证书更重要。
(4)现场教学
包括现场示范、评估。为了达到高效学习的目的,应列明航行时关键操作备忘录。同时,还要有区分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信息是否正确、了解并充分分析设备的限制。
(5)记录保存
培训记录除了由岸上机构保存外,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专业培训证书必须留存在船。鉴于培训的关键性和重要性,参加培训的过程都记录在船舶安全管理系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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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波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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