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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制造] 压载舱透气管能否设计成总管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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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9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上海
请教熟悉规范的大神,压载舱的透气管能否设计成总管的形式,目的是增大甲板面积,减少结构开孔。

大家参考下边的草图讨论一下好吗?多谢指教。
AIR PIPE FOR BALLAST TANKS.p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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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船学院
发表于 2012-10-9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通
不可以,从安全考量,如果因破舱原因,导致一根透气管破裂进水,会使所有与此透气总管相联的舱室进水,显然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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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9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不是搞稳性的,不清楚,压载舱进水没关系吧,本来就是装海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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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9 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俺见过打压载水打冒的,设计成总管不知道有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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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9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管子在舱内还是舱外,舱内还涉及穿舱吧,在md上面就没意义了,好像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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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9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总管形式的话,甲板面单个开孔岂不是很大?并且同意2楼的观点;当一个压载舱内水满的话,水就会进入其它舱室,那同分舱就矛盾了,难道需要在每个管子出装止回阀?这好像行不通。一个舱水满了,肯定有将总个通气管充满的情况,那么其它的舱室又怎么透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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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9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四木 发表于 2012-10-9 16:22
不可以,从安全考量,如果因破舱原因,导致一根透气管破裂进水,会使所有与此透气总管相联的舱室进水,显然 ...

谢谢你滴回复。
我的猜想是,总管位于破损水线以上,是不是不会引起其他舱室进水?

CCS 海上移动平台入级规范这样写的:
空气管的布置,应在任一个舱柜破舱浸水后,不致使海水通过空气总管进入位于其他水密舱室内的舱柜。

BV 规范(ship)上这样写的:
9.1.8 e. Air pipes from several tanks or spaces may be led into a common main line, provided that:
  • the tanks or spaces are not intended for liquids which are not compatible and that the arrangement could not effect unacceptable condition for the ship
  • the cross-sectional area of the air pipes main is generally not less than the aggregate cross-sectional area of the two largest pipes discharging into the main. However, a reduced value may be considered for acceptance in each particular case on the basis of back pressure calculation submitted for all normal working conditions
  • as far as practical, each separate air pipe is fitted to the common air pipe from the top side
  • where no overflow pipes are provided, the cross-sectional area of a common air pipe from several tanks is not less than 1,25 times the area of the common filling pipeline for these tanks
  • where the tanks or spaces are situated at the shell side, the connections to the air pipes main are to be above the freeboard deck. Where it is not practical, different position proposed as far as possible above the deepest load waterline may be considered for acceptance. For vessels subject to damage stability requirements these connections should be above final water line at any damaged condition assumed by the Damage stability examination as defined in Pt B, Ch 3, App 4, [3.5.2].

其他的规范我还没找到描写透气管总管的条款,努力找ing。




总的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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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9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ensen321 发表于 2012-10-9 16:29
不是搞稳性的,不清楚,压载舱进水没关系吧,本来就是装海水的

我也不是搞稳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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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9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beichenzhishen 发表于 2012-10-9 16:45
俺见过打压载水打冒的,设计成总管不知道有什么情况

像油舱一样装上LT H/HH,就不考虑打冒出来,这样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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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9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real_sean 发表于 2012-10-9 17:45
像油舱一样装上LT H/HH,就不考虑打冒出来,这样行么?

那还得加布线
还得加设备 而且h/hh很容易坏的
这只是海水而已
总管怎么走
穿舱更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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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0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beichenzhishen 发表于 2012-10-9 19:28
那还得加布线
还得加设备 而且h/hh很容易坏的
这只是海水而已

加布线就是增加一些遥控信号。加设备,h/hh容易坏这个不是问题吧,不能因为容易坏就不考虑。关键是合理不合理。

穿舱不是问题,当然前提是总管尺寸不能离谱。说到这儿了,总管尺寸怎么确定还是个问题。

我关心的是,有没有规范明确规定: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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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0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通
不可以,空气管的布置,应在任一个舱柜破舱浸水后,不致使海水通过空气总管进入位于其他水密舱室内的舱柜。一般是一个压载舱一个空气管,船上见过舱室强度试验时 打满一个压载舱相对应的那个空气管会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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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1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real_sean 发表于 2012-10-9 17:45
像油舱一样装上LT H/HH,就不考虑打冒出来,这样行么?

显然这样做过于浪费成本。
只有油舱才需要HLA/HH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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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1 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压载舱的透气是不可以设计成总管形式的。但是机舱里的油舱是可以的。除非那根总管要像油舱透气那么高,也就是能到烟囱顶上吗?显然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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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2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貌似没人指出 某某 规范 某某条款规定 如何如何。
但是大家都说不行,那说明这个设想目前为止不合理。放弃,毕竟意义不是很大。
谢谢大家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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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2 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其实可以,但是需要根据稳性和破损来决定。
需要考虑一下合并一起的总管管路直径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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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3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油舱透气既然连到总管透气,那溢流和透气就合为一根管了,那管从油舱顶穿出来在回到舱里面,这个升高出的甲板高度有要求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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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3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通
支持2楼观点,,可是甲板大面积开洞怎么解释啊??怎么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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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8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烟台
这个实际行不通啊,也不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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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北武汉
从理论上来说,如果这几个舱处于同一个水密分隔区域,且总管的内径足够大(满足注入管内径的1.25倍),同时连通管的高度足够高(不会在船舶航行时由于摇摆至压载水互相流动),是应该可以的
但实际上,即使是处于同一个水密分隔区域(这样可以满足破舱稳性要求),因为船舶在航行时受到海浪影响会左右摇摆,处于主甲板面上的压载舱透气管经常会有压载水打上来,所以即使连通管的高度在水线以上,也很难避免压载水在几个舱内流动,从而对船舶的航行或工作状态会有可能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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