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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两艘300吨级渔政船8日在珠海市正式交付使用,这两艘渔政船将成为广东省海洋与渔业执法装备行列中的新锐,有力提升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巡航任务的执行能力。
新入列的两艘300吨级渔政船(中国渔政44601、中国渔政44602)是中国农业部于2007年10月及12月分别批复同意广东省渔政总队建造的,总投资4800万元。两艘渔政船由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0一研究所设计,中船西江造船有限公司承建。船舶总长49米,型宽7.6米,型深4.3米,主机功率2796千瓦,航速18节,续航力1500海里,自持力15天。
两艘渔政船均配备了先进的通导航、救生设备,航速30节的喷水推进式执法快艇;另外,为满足维权巡航的需要,还配备了14.5mm四管高射机枪。
据悉,自2004年《中越北部湾划界协定》和《中越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签订,农业部与外交部、GA部等部门建立了北部湾渔业海上联合监管机制后,广东省渔政总队便在中国渔政指挥中心和南海区渔政局的统一安排下,调派最精良的装备和最精锐的队伍,开始参与执行北部湾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巡航任务,此后又逐渐开始赴西沙群岛和台湾浅滩进行巡航。
广东省渔政总队表示,中国渔政44601船和中国渔政44602船投入使用,将进一步提升广东渔政的装备水平和执行能力,有利于更好地完成国家交付的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巡航护渔任务,维护中国的海洋和渔业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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