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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海事局发布了《船舶自主航行试验技术与检验暂行规则(2023)》(文号:2023年第1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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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暂行规则适用于以下开展自主航行和远程控制航行试验的中国籍船舶:
- 国际航行海船;
- 船长20 米及以上的国内航行海船;
- 船长20 米及以上的内河船舶,其中高速船舶为船长15 米及以上;
- 船长20 米及以上的公务船;
- 艇长24 米及以上的游艇。
开展自主航行和远程控制航行试验的船舶应满足海事局相应船舶技术法规要求并持有相应的证书,同时应满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和船员值班的要求。对于建造中船舶,在常规航行试验合格后,可按批准的试验大纲开展自主航行、远程控制航行试验。
该暂行规则自2023年5月1日施行。
《船舶自主航行试验技术与检验暂行规则(20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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