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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青岛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解读《青岛市现代海洋英才激励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这是青岛出台的第一部精准激励海洋人才创新创业的人才政策,有开创性,在全国领先。
近年来,海洋人才作为城市海洋竞争力的第一资源,已经引起了各沿海城市的普遍重视,各沿海城市均在大力汇聚以海洋人才为核心的海洋创新资源。青岛市海洋人才总量虽然在持续增长,但人才数量的“比较优势”相对减弱,特别是同深圳等南方地区相比,在薪酬待遇等方面还有自己的一些短板。
“政策制定克服了没有先例可循的困难,紧密结合青岛市海洋经济发展实际需求进行了创新探索,旨在激励全市海洋人才在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推动海洋传统产业转型、战略性新兴产业突破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青岛市海洋发展局党组书记、局长殷世逸说。
据介绍,《办法》注重实效,将重点激励两类人才:一是主营业务符合青岛市现代海洋产业重点支持发展方向的龙头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二是坚持“四个面向”,在一线从事海洋领域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创新活动的科技人才。
对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选标准除要求其所在企业主营业务应为船舶与海工装备、海洋生物医药、海洋新能源新材料、海水淡化和现代渔业等符合青岛市现代海洋产业重点支持发展方向之外,更加注重对“龙头”标准的考量:
一是要求在行业细分领域排名全国前5位或全省前2位,或在相关细分产品市场中,拥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5位或全省前2位。
二是要求上年度涉海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涉海研发投入占涉海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3%或不低于1亿元;同时须拥有海洋领域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或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现代海洋产业技术创新中心、海洋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
三是要求通过投资、项目(战略)合作、供应链、资源共享等方式关联带动10家及以上市内涉海企业生态发展。通过对企业条件的设定,引导激励经营管理人才带领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壮大之路,承接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带动相关产业链上企业协同发展。
对于科研人才,突出结果导向、破除“四唯”评价,以人才的科技成果所取得的实际效益为唯一评选标准,简化设置评选条件:只要研究方向契合青岛市重点海洋产业链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的需求,成果切实推动了相关产业技术创新,增强了产业链竞争力,在青岛市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或生态效益,就能参与评选。旨在充分激发驻青涉海高校院所和企业科研人员创新热情,支持引导科研人才加强应用技术研发和成果本地转化,促进青岛市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
《办法》明确,优化待遇服务,提升海洋人才获得感。被评为青岛市现代海洋英才的,颁发青岛市现代海洋英才证书,并发放一次性津贴。其中,前3位命名为“青岛市现代海洋杰出英才”的,每人发放一次性津贴30万元;第4位及以后名次的,每人发放一次性津贴10万元。同时将符合条件的青岛市现代海洋英才纳入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范围。在出入境和居留、户籍、住房、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编制、职称、岗位、薪酬、工商、税务、科研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
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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