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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福安市委宣传部发布,8月9日,记者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获悉,因防控措施不到位、未认真落实企业防控主体责任、没有第一时间上报中高风险地区入韩人员情况,甘棠镇某某宾馆、某某船厂等两家单位被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并将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经了解,8月7日,两名人员从海南省临高县调楼镇前往海南海口,乘机飞抵福州,同日转乘班车抵达福安并入住甘棠镇某某宾馆,该宾馆在前台登记后,未第一时间向上通报相关人员信息。8月8日,该名人员乘坐车辆抵达某某船厂工作,该船厂同样未查验行程码,未第一时间向上通报相关人员信息。
目前,上述场所已被停业整顿,接触人员均落实居家健康监测措施。两名海南入韩人员已进行两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有关部门将根据疫情防控“四方责任”要求,对涉及宾馆、船厂未能在第一时间上报重点人群来韩信息的行为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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