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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CCCS)正在寻求公众对胜科海事和吉宝岸外与海事(吉宝O&M)拟议合并案的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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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周二(8月2日)的一份声明中,CCCS表示,正在评估拟议的两家公司合并是否会违反“竞争法”第54条,该条禁止已经或可能导致新加坡任何市场内竞争大幅减少的合并。
CCCS表示,接受了双方于7月29日的联合通知,就拟议的举动做出决定。
胜科海事和吉宝O&M都在其新加坡造船厂提供造船,改装和船舶维修服务。
CCCS指出,双方表示,由于购买和维修商船项目通过招标获得合同,其中有来自全球竞争者竞争,并且有许多有实力的船企,拟议的合并不会导致竞争的实质性减少。
全资拥有吉宝O&M的吉宝公司和胜科海事于今年4月宣布了拟议合并的细节。涉及成立一家新的控股公司,该公司将通过单独的安排计划将吉宝O&M和胜科海事的业务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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