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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厦门海事法院由研究室组织起草,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出台了《关于域外证据取证和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南》。这是全国海事法院,也是福建法院首个专门针对域外证据的司法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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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准确把握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精神,借鉴理论研究成果,总结涉外审判经验,对域外证据的取证、审核和认定作出详细规定:
一是明确在线远程取证、域外自行取证、委托律师取证、责令披露证据、双方协商取证、申请通过国际司法协助取证等六种域外证据取证方式,规定对合理发生包括律师费等费用应予支持,切实拓宽取证渠道,助力破解域外证据“举证难”;
二是明确域外证据的审核应当注意考量域外交易方式、风俗习惯、制度规定等证据环境因素差异,并以证据的真实性为重点,细化域外证据“三性”审核认定的规则,为域外证据的司法审查提供有力实务指引;
三是明确通过网络数字技术进行域外取证的相关条件和规范,如运用区块链技术核验电子数据“原件”、在线“直播取证”、依托视听传输技术解决域外船员主体身份核查困难等,积极跟进时代发展,有效规范程序操作。
来源:厦门海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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