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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为绍兴市伟通泥浆运输有限公司“浙越城货0781船”发出了绍兴首本《内河船舶综合证书》,这标志着绍兴市《内河船舶综合证书》已全面启动,浙江省地方海事辖区登记的所有内河普通货船类船舶和省内营运客船、渡船、公务船等船舶均可申请该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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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内河船舶综合证书》原为“多证合一”《内河船舶证书信息薄》,现按照《浙江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名称改为《内河船舶综合证书》。它由设区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统一记载《内河船舶安全与环保证书》《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个体)》《船舶营业运输证》等船舶证书信息。《内河船舶综合证书》的有效期一般为五年,光租船舶和老旧船舶的证书有效期按照《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老旧运输船船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该证书同时采用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形式,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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