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共同社,日本北海道知床半岛海域发生观光船“KAZU 1”沉没事故到23日已过去1个月,运航公司“知床游览船”旗下船只在过去两年发生过3起事故,此外当天的出航也违反了向政府提交的运航规则。第1管区海上保安总部(小樽)认为轻视乘客安全的运航导致事故发生,决定追究社长桂田精一(58岁)和船长丰田德幸(54岁、下落不明)的刑事责任,焦点在于是否违反了提醒义务。
-->
图为5月22日下午在北海道斜里町拍摄的“知床游览船”事务所。(共同社)
“KAZU 1”与“KAZU 3”在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曾发生触礁、与其他船只碰撞等3起事故。日本北海道运输局开展特别监查,2021年7月指导该公司彻底遵守向政府提交的安全管理规章。
上述规章等该公司的运航规则规定,“可能出现浪高1米以上、风速达8米以上的情况时”取消出航,船只与事务所的通信方式包括卫星电话、手机或商用无线电,出航过程中原则上“运航管理者”桂田需在事务所内。
然而尽管接受了指导,该公司却并未做出整改。4月23日事故当天气象部门发布了海浪和大风预警,但桂田与丰田仍判断能够出航。关于向政府方面申报并获批的手机通讯方式,该航线的一多半在服务区外。通常使用的业余无线电因事务所天线损坏而无法使用,卫星电话似乎也出现了故障。
因此,最初接到“KAZU 1”业余无线电求救信息的是同行其他公司,向第1管区通报事故的则是乘客手机,而本应该在事务所的桂田当时在约100公里外的北见市。
第1管区以涉嫌“业务过失致死”和“业务过失往来危险”等对桂田和丰田的相关场所展开入室搜查。今后调查的焦点在于两人是否违反提醒义务达到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第1管区对桂田进行多次问询,正在详细调查当天的出航经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