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507|回复: 0
收起左侧

国务院批复同意取消海南自贸港有关船舶登记主体外资股比限制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5-11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上海
“海南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为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国务院近日批复同意自5月5日起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登记,仅从事海南自由贸易港内航行、作业的船舶,取消船舶登记主体外资股比限制。

国务院要求,海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与海事等部门要建立工作协同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并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加强对相关船舶登记环节以及航行、作业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国内水路运输秩序,维护国家安全。具体管理办法由海南省人民政府制定,经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来源:界面新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标签|免责声明|龙船社区

GMT+8, 2024-12-27 16:04

Powered by Imarine

Copyright © 2006, 龙船社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