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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通知,部署在湖北长江流域开展造、修、拆船企业环境问题排查整治。
截至2021年底,全省登记在册的造船企业共有81家,分布在武汉、宜昌等11个市州,其中又以宜昌的企业数量最多,为29家。
近年来,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部分造、修、拆船厂环境违法问题相对多发,主要表现为未办理环评手续、污水直排长江、废矿物油及油漆渣、石棉等危险废物处置不规范等。此外,各地还存在一些非法拆船作坊擅自从事废旧船舶拆解,肆意污染环境等现象。这些问题对长江生态和水质安全构成威胁。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修、造、拆船企业环境污染治理是一个系统性问题,具有涉及范围广、系统性强、监管主体多等特点。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履行好统一监管职责,联合相关主管部门,组织专班对辖区内造、修、拆船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摸清企业的基本情况、环评手续履行情况、危废处置情况和环境安全隐患情况,建立“一企一档”专门台账;逐一核实情况后,应针对企业的环境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处置意见和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同时,湖北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各地举一反三,切实加强造、修、拆船企业环境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此次排查,旨在引导企业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到经营活动中,使长江流域造、修、拆船行业环境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推动行业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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