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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高邮市检察院发布,A船厂位于高邮市某乡镇,系一家从事船舶修造及船舶配件零售的企业。2017年11月起,该船厂在未取得合法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占用耕地10余亩开展经营,并建成办公用房、沙库及变电房等附属设施,致使所占耕地“非农化”。
2021年10月,高邮市检察院依托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的“检源行”合作共建机制,发现该违法占用耕地的线索。经相关部门出具的耕地破坏鉴定意见,证实被占耕地已失去耕种条件,达到严重毁坏程度。同时,该船厂的生产活动还对临近河流造成污染,又损害了生态环境。
通过现场初步调查、专家辅助办案,高邮市检察院快速查明非法占用耕地的事实,依法立案。联合镇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多次对张春林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劝导其拆除搬迁、退还土地。
在检察机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最终A船厂于2021年12月开始拆迁搬离,并于2022年1月开展相关复垦工作。
2022年3月8日,检察官联合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和属地政府有关负责人,再次来到现场查看整改情况,发现昔日的船厂已经拆除搬迁,而被占用的土地也复垦种上了小麦,耕地得到基本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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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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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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