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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在船上晕倒,现在身体状况很差,公司不管了。”2月21日,武汉陈女士拨打极目新闻热线027-86777777求助。
陈女士的弟弟陈霖(化名)是一名海员。据其介绍,去年底,陈霖出海工作时在船上突然晕倒,经抢救后脱离生命危险,但身体情况仍不容乐观,船舶公司拒绝承担后续治疗费用。
海上送货突然晕倒
2021年9月,陈霖与湖北金航国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船东公司为深圳长航滚装物流有限公司。当年11月8日,他从天津上船开始了为期一个多月的海上送货工作。
“我是跑南北线的,船上的货物送到哪里,我们就跟着到哪里,上船后去过宁波、广州等地,没下过船。”陈霖告诉极目新闻记者,2021年12月初,在从广州回天津的途中,他感到身体不适,吃饭喝水都会呕吐。这样的情况持续了一周左右。晕倒的前一天,他向公司申请靠岸去医院治疗,公司方面也同意了,但因为当时航行在海上,靠岸需要一定时间,“后来我就晕倒了,醒来后就在医院里躺着。”
陈女士告诉记者,12月底她接到船舶公司的电话,得知弟弟正在天津一家医院抢救,便匆忙赶至天津。
“先是住在医院重症监护室半个月,脱离危险后转至普通病房,年前因疫情,公司建议先出院回武汉,说帮找武汉的医院,所以弟弟还没有达到出院标准就匆忙出院了。”陈女士说,在天津的医院一共花费了7万多,医保报销了一部分,剩下的费用船舶公司付了,回武汉后弟弟的身体状况依然很差,公司却撒手不管了。
公司:自身疾病无法赔付
在陈霖的住院病案上,记者看到,医院出院诊断中的主要诊断为“糖尿病性高渗性昏迷”,其他诊断为“糖尿病性酮症酸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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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陈霖却表示,在此之前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有糖尿病,入职体检时也没有诊断出有糖尿病,“我们是海员上船必须要有健康证,体检时没有查出来有糖尿病,但公司说我本身就有糖尿病,不归他们负责。”
“弟弟身体不适的情况船上都知道,但一直到晕倒,公司才靠岸送至医院,公司是否应该承担救治不及时的责任呢?”陈女士对此十分疑惑。
21日,记者联系到湖北金航国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前期负责处理此事件的邓先生证实,陈霖在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2月26日期间一直在船上。“入职时公司安排了常规体检,陈霖的体检结果是正常的,但是当时没有查那么细。公司已经承担了在天津的全部医疗费用,后续费用要看公司方面的进一步意见,我会再向公司反馈。”
22日,该公司后续负责此事的人事经理杨先生向记者回复,陈霖晕倒是糖尿病导致的,属于自身疾病,公司得到消息后及时靠岸送往医院,由于不是在船上出意外导致的工伤,后续的治疗费用公司无法承担,公司购买的保险也无法赔付。“目前正在和船东公司协商赔付问题,看船东购买的保险能不能报销。家属可以把诉求列出来给我们,如果船东方面能报是最好的,不能的话后期我们再沟通,看怎么处理。”
23日,陈女士告诉记者,家人已经带陈霖去医院复查,医生建议先住院,等待公司的处理结果。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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