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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依据
按照国家海洋经济发展总体部署,根据《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本规划。
二、“十三五”期间发展成效回顾
海洋经济总体实力不断提升。初步核算,2020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达到3125亿元,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12.4%,海洋三次产业结构为11.2∶28.1∶60.8,海洋新兴产业持续发展,海洋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主要海洋产业发展成效显著。2020年全省造船完工534.8万载重吨,占全国造船总量的13.9%,位居全国第三位。辽宁沿海港口2020年完成货物吞吐量8.2亿吨,其中集装箱吞吐量1310.8万标准箱,大连港进入全国十大沿海港口行列。
海洋科技创新与应用实力增强。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参加的“蛟龙号载人潜水器研发与应用”获得2017年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大连理工大学“海洋天然气水合物分解演化理论与调控方法”荣获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
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取得成效。在渤海、黄海建立海洋生态红线制度,大力实施“蓝色海湾”生态整治修复。2020年,辽宁省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92.3%,比“十二五”末提高10.4个百分点。
海洋公共服务体系逐渐完善。辽宁持续推动海洋防灾减灾工作,初步形成省、市、县三级海洋防灾减灾体系。对黄渤海红线区域开展常态化监测与监管,严格围填海管控,实施海洋污染监管和联防联控,海洋监测体系逐步完善。
三、“十四五”期间规划目标
海洋经济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到2025年,力争全省海洋生产总值突破4500亿元,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14%以上。海洋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海洋新兴产业占比逐年增加。
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海洋科技创新取得重大进展,智慧海洋工程建设有效推进,高端装备制造科技自主创新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建设一批省级以上涉海科技创新平台,海洋科技研发经费投入逐步提升。
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海洋资源集约节约与高效利用能力进一步提升,海洋产业绿色低碳循环生产方式得到广泛应用,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成效显著。到2025年,全省海水淡化日产能力达到45万吨以上,力争海上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4050兆瓦,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稳定达到92%。
海洋综合管理体系更加完善。海洋法规规章体系日益完善,海洋执法能力显著增强。海洋综合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健全,海洋防灾减灾及应急能力提升,海洋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四、“十四五”期间重点任务
促进区域海洋经济协调发展。立足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推动形成“一核心两轴带”协同互促的海洋经济格局。巩固提升大连核心地位,做大做强东西两向轴带,引领东北地区海洋经济协同发展。
加快“老字号”海洋产业优化升级。加快船舶与海工装备制造业高端化、绿色化和智能化改造升级,瞄准建设世界一流港口推进海洋交通运输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海洋文化与旅游产业市场竞争力。
促进“原字号”海洋产业深度发展。可持续开发利用海洋渔业、海洋油气、海洋盐业等资源,提高资源精深加工能力,推动产业链条向下游延伸,推进资源优势尽快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
促进“新字号”海洋产业蓬勃发展。培育壮大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业、海洋清洁能源利用业、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业、高端航运服务业、海洋信息服务业、涉海金融服务业等新兴产业,打造海洋经济发展新引擎。
促进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突破海洋重大关键技术,健全科技创新平台和服务体系,完善海洋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强化海洋科技人才体系建设。
推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提高海洋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实施海洋环境综合治理,提升海洋风险防范能力,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推广绿色低碳循环生产方式。
深化海洋经济开放合作。促进海洋产业交流合作,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夯实对外开放平台载体,提升海洋事务国际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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