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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发布公告,中国船舶、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工业集团”)、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动力”)拟通过以各自持有的柴油机动力业务相关公司股权共同对中国动力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增资,并由新设公司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重工集团”)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规范柴油机动力业务同业竞争。本次交易金额暂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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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动力以持有的河柴重工98.26%股权、中国船柴100%股权、陕柴重工100%股权对新设公司增资;中船工业集团与中国船舶分别以其持有的中船动力集团36.23%股权、63.77%股权对新设公司增资。同时,新设公司以现金收购中船重工集团持有的河柴重工1.74%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新设公司成为从事柴油机动力业务的合资公司,中国动力持有合资公司控股权,中船工业集团、中国船舶持有合资公司参股权;合资公司持有河柴重工、陕柴重工、中国船柴、中船动力集团100%股权。
中船工业集团和中船重工集团联合重组前,双方下属柴油机动力业务均独立发展,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中船工业集团和中船重工集团联合重组后,双方下属公司在柴油机动力业务领域形成了同业竞争。通过本次交易,中国船舶集团下属柴油机动力业务将统一整合并入中国动力,本次交易有利于规范中国船舶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的柴油机动力业务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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