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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近日印发通知,决定组织开展自动驾驶、智能航运先导应用试点工作,申报试点项目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20日。
据悉,此次试点工作聚焦自动驾驶、智能航运技术发展与应用,以试点为抓手、以应用为导向、以场景为支撑,通过实施一批与业务融合度高、具有示范效果的试点项目,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案例集,凝练形成技术指南、标准规范等,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交通运输深度融合。
《通知》明确,鼓励产、学、研、用多方参与,协同开展试点。优先支持用户单位牵头,联合有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结合业务生产实际及技术优势,按照交通运输部明确的试点任务领域,在加强风险防控、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科学谋划试点项目,明确试点目标、主要内容、实施周期等,并编制试点项目申报书。试点项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要加强协同,突出技术与业务融合,在确保试点任务高质量按时完成的基础上,注重总结经验,形成面向场景的综合解决方案。
《通知》要求,推荐单位和试点项目牵头单位要提高认识,充分调动相关单位积极性,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中央管理的交通运输企业,每个单位推荐试点项目不超过4项;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每个单位推荐试点项目不超过2项,同一子领域推荐项目不超过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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