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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日前发布公告,自2021年8月1日起进一步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出口关税和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
原文如下: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钢铁产品出口关税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1〕6号
为推动钢铁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21年8月1日起,进一步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出口关税。调整清单见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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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1年7月29日
关于取消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5号
现就取消钢铁产品出口退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1年8月1日起,取消本公告所附清单列示的钢铁产品出口退税。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特此公告。
附件:取消出口退税的钢铁产品清单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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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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