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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青岛北船重工子公司青岛北船管业有限责任公司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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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文号为青环西新罚字〔2021〕4002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2020年12月15日,经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执法人员在调查时发现,青岛北船管业有限责任公司铁舾车间生产中部分焊机没有配套焊接烟尘处理设施,未对不经过排气筒集中排放的大气污染物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
因此,青岛北船管业有限责任公司被认定违反了《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并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地七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予以处罚。
根据此项规定,青岛北船管业有限责任公司被处以罚款15.5万元。该处罚信息于2021年3月22日被相关监管机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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