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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海洋经济和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从事观光旅游、休闲海钓、体育活动等休闲船舶数量呈逐年递增趋势。但部分休闲船艇无序航行、无序经营,严重扰乱了正常的通航环境和秩序,给水上交通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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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休闲船艇出现的非法航行及从事休闲娱乐、观光旅游、体育运动、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所引发的事故已非个例。2020年6月9日,郎某酒后驾驶他人所有的塑料材质船艇带朋友去海上兜风,在温州乐清湾水域船艇触碰到水下不明物体,船上5名人员全部落水。
经调查取证,乐清市公安局对郎某在未取得机动船舶驾驶证情况下,擅自驾驶机动船舶出海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拘留13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8月9日晚上,浙江温州籍海钓船在东海海域航行时机舱起火,船上14名人员全部跳海求生,被附近海域巡航军舰救起。
8月23日,黄某驾驶无名休闲小艇从海山码头前往小横床,在台州玉环海山乡乐清湾跨海大桥水域触碰航标,导致2人落水,其中1人获救、1人死亡。
10月3日晚,在温州洞头区大门镇观音礁附近,3名海钓者因船漏进水,向海事求救,经过救援队半个多小时的搜寻,才终于在观音礁旅游区附近的一处海边礁石上找到这3名钓鱼者。
而这些事故的背后原因大都归咎于无证休闲船艇的无序航行、无序经营。为深度推进休闲船艇治理,持续打造休闲船艇治理“示范窗口”,近期,温州海事局已牵头温州市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公安、旅游、体育、应急七部门,对全市12个县市区休闲船艇整治情况开展专项巡查。
巡查组对全市海上和内河水域内从事旅游、垂钓、体育运动等各类休闲活动的船艇进行全面系统检查,详细了解各地休闲船艇治理进度,掌握治理工作中的难点、堵点、痛点,督促各地按照专项整治通知文件和市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加速推进休闲船艇专项治理进程。并建立水上休闲船艇安全监管体系,完成清理、取缔无证船艇663艘。
2021年3月21日,温州海事局接110情况通报,瓯江北口大桥附近水域有休闲小艇从事钓鱼活动,立即指令乐清湾海事处派出海巡艇前往指定水域。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在瓯江北口大桥下游1千米附近停有一艘小艇,艇上有3人正在钓鱼。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后发现,该船艇涉嫌未持有有效船舶证书等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将艇上人员送至就近码头同时对该艇进行扣押,通知船主接受进一步处理,同时将案情通报乐清市安委办和乐清市农业农村局。经立案调查,该船艇为个人所有的 “三无”休闲小艇,船东购买后带两位老乡从事休闲海钓活动。
3月23日,乐清湾海事处为彻底消除航行安全隐患,对该船东进行批评教育,积极引导其认识到“三无”船舶非法航行的风险和危害,并于当天下午将该船艇拖往华航船厂强制拆解。
安全无小事,平安大于天。每一次事故的发生,都是红线被逾越的鲜红例证,温州市休闲船艇整治领导小组将继续指导规范船艇服务管理,促进辖区内无证无牌休闲船艇更新淘汰,广大休闲船艇相关人员更要强化安全意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筑牢安全防线,让悲剧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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