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大连中远海运重工与中国船级社大连分社签署《框架合作协议》。大连中远海运重工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王彧、中国船级社大连分社总经理张辉出席签字仪式并代表双方签署《框架合作协议》。大连中远海运重工副总经理饶洪华、马川,中国船级社大连分社副总经理王宝春、刘铁波、岳孟强等一同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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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架合作协议涉及技术交流、规范和标准研究、船型选择和认可、新建船舶、营运船舶、海洋工程装备、质量管理控制等十一项领域。根据协议约定,双方将对2021年度可开展的技术合作进行研讨,并形成年度工作计划,然后围绕计划中的工作,分别指定各自的牵头单位/部门,做好工作对接和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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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协议的实施,双方同意成立大连中远海运重工与中国船级社大连分社全面合作领导小组,由双方领导和执行层面人员共同组成;分别指定大连中远海运重工质量部和中国船级社大连分社建造处作为联系部门,负责协议项下具体项目和事务性工作的协调,并负责准备和承办领导小组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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