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解决我国资源环境生态问题的基础之策,要求推广绿色低碳运输工具,淘汰更新或改造老旧船舶,加大推广绿色船舶示范应用力度,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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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意见》从六个方面部署了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要推进工业绿色升级,加快农业绿色发展,提高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壮大绿色环保产业,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构建绿色供应链。二是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要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加强物流运输组织管理,推广绿色低碳运输工具,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建立绿色贸易体系。三是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要促进绿色产品消费,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坚决制止餐饮浪费,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四是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要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水平,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五是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要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六是完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强化法律法规支撑,健全绿色收费价格机制,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完善绿色标准、绿色认证体系和统计监测制度,培育绿色交易市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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