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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冠海造船工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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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连江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16日作出(2019)闽0122 破申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福建省冠海造船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海造船公司”)的破产申请。管理人现已初步完成对冠海造船公司资产和债权的核查工作。为盘活冠海造船公司优质资产,有效整合资源,管理人特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一、 冠海造船公司基本概况
福建省冠海造船工业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9日在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经营范围:船舶制造与修理,钢结构制造销售(凭有关资质证书经营),机械设备租赁(不含特种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冠海造船公司拥有占地近500亩的船舶生产基地,具备制造8万吨级船舶生产能力,生产基地建有约6万平方米的办公楼、厂房等建筑物,拥有100米船台,300吨龙门起重机轨道及驳岸,8万吨舾装码头等生产设施设备。
二、 报名条件
- 应为具备经营经验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企业法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 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 不存在未履行已生效裁决的情况或其他违法行为;
- 能够在约定时间内筹集重整资金,并有足够资金支持重整后的经营活动,并能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可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意向重整投资人的身份参与遴选,其中主要成员应符合全部招募条件。联合体报名需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成员需对投资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
有意报名者请于2020年5月30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方式与管理人联系报名,并提交相应报名资料。
(二)报名需携带资料:
1.参与重整投资意向申请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报名者企业基本情况、财务状况、担保情况、涉诉情况及履约能力等证明和说明;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4.与行业相关的投资经验及经营管理经验和优势说明及证明;
5.意向重整投资人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6.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报名资料请按一式三份提交管理人。
(三) 尽职调查
经管理人审查意向投资人符合招募条件,并签署《保密协议》后,管理人可配合意向投资人进行尽职调查,尽职调查时间不超过10天。
( 四 )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在尽职调查完成后15日内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方案应当符合重整要求(具体要求由管理人在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投资意向书后书面通知)。
( 五 )评审确定重整投资人
意向投资人在限定期间递交投资方案后,管理人将组织有关各方开展遴选工作,最终被选定的意向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将及时公布,并要求意向重整方缴纳重整保证金。
( 六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四 、其他事项
本公告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要约、承诺或保证。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重整投资人招募进程调整招募流程和有关条件。
欢迎有实力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单位前来接洽、参与重整投资。
福建省冠海造船工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福建冠海海运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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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连江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16日作出(2019)闽0122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福建冠海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海海运公司”)破产申请。管理人现已初步完成对冠海海运公司资产和债权的核查工作。为盘活冠海海运公司优质资产,有效整合资源,管理人特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一、 冠海海运公司基本概况
福建冠海海运有限公司于1990年9月6日在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货物运输(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及珠江水系普通货船运输;国内沿海外贸集装箱内支线班轮运输)等。冠海海运公司曾是福建省规模最大的海上运输企业,拥有实际可停靠总吨位达12000吨的散货码头泊位(其1号泊位3000吨已建成通过验收投入使用、2号泊位已建成未验收),以及相应的海域使用权、岸线使用权和码头作业生产设施设备。因国际海运市场不佳,导致公司出现严重亏损。
二、 报名条件
- 应为具备经营经验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企业法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 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 不存在未履行已生效裁决的情况或其他违法行为;
- 能够在约定时间内筹集重整资金,并有足够资金支持重整后的经营活动,并能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可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意向重整投资人的身份参与遴选,其中主要成员应符合全部招募条件。联合体报名需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成员需对投资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
有意报名者请于2020年5月30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方式与管理人联系报名,并提交相应报名资料。
(二)报名需携带资料:
- 参与重整投资意向申请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 报名者企业基本情况、财务状况、担保情况、涉诉情况及履约能力等证明和说明;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 与行业相关的投资经验及经营管理经验和优势说明及证明;
- 意向重整投资人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 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报名资料请按一式三份提交管理人。
( 三) 尽职调查
经管理人审查意向投资人符合招募条件,并签署《保密协议》后,管理人可配合意向投资人进行尽职调查,尽职调查时间不超过 10 天。
( 四 )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在尽职调查完成后 15 日内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方案应当符合重整要求(具体要求由管理人在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投资意向书后书面通知)。
( 五 )评审确定重整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在限定期间递交投资方案后,管理人将组织有关各方开展遴选工作,最终被选定的意向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将及时公布,并要求意向重整方缴纳重整保证金。
( 六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四 、其他事项
本公告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要约、承诺或保证。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重整投资人招募进程调整招募流程和有关条件。
欢迎有实力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单位前来接洽、参与重整投资。
福建冠海海运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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