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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印发《关于有序推动工业通信业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提出了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推动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企业复工复产的十条举措。指导意见提出,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加强产业链协调,充分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全面支持疫情科学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坚决杜绝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法,抓紧抓实抓细各项措施落实,为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切实帮助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工作。
指导意见明确,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复工复产,优先支持汽车、电子、船舶等产业链长、带动能力强的产业;重点支持5G、工业互联网、集成电路、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智能制造、新型显示、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提升核心元器件、关键电子材料等配套产业的支撑能力。指导意见强调,积极扩大国内有效需求,发挥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示范带动作用,加快在建和新开工项目建设进度,带动工程机械、原材料等企业复工复产及人员返岗就业。围绕民生就业、产业基础能力、未来产业竞争制高点等重点方向,启动一批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
据了解,从2月10日开始,除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的船舶企业、院所和船配企业外,我国重点骨干船企已陆续复工复产,不少船企还组织劳务工包车,开展“点对点”服务保障返岗复工。据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的数据,复工第一周,福建、辽宁造船业复工率达75%,浙江造船业达66.7%,上海造船业达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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