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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在英国伦敦召开的国际海事组织(IMO)航行安全、通信与搜救分委会(NCSR)第七次会议上,由我国作为核心成员参与修订的国际海事组织(IMO)决议《船舶交通服务指南》(以下简称《VTS指南》)审议通过,标志着我国在深度参与国际海事事务中迈出了重要一步,进一步提升了我国在船舶交通服务领域的国际影响力。
船舶交通服务系统目前在全球普遍应用,是维护船舶交通秩序,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促进海洋环境保护和提升港口运营效率的重要手段。《VTS指南》自1997年生效以来,一直是全球船舶交通服务系统运行管理的纲领性文件。为保持《VTS指南》的持续有效,2016年国际航标协会提出《VTS指南》修订需求。
我国沿海进出港口船舶2000多万艘次,在修订《船舶交通服务指南》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水上交通流密度和交通流量的变化及发展趋势,修订了“VTS提供方的定义”“扩大VTS人员的定义范围”“参与船舶的职责”“兼顾内陆VTS运行”等内容。新决议操作性更强、覆盖面更全,将更加有效规范船舶交通行为,提升港口营运效率。修订工作得到国际海事组织高度认可。
为充分运用我国VTS运行管理经验,交通运输部专门成立国际VTS事务参与机制和履约研究团队,对数千份调查问卷进行统计分析,形成核心数据支持,为这一国际规则的修订提供了中国智慧。
VTS能够24小时全天候、全方位、不间断地对船舶实施有效监管和服务,并在发生海上突发事件时,发挥系统性能为海上搜救行动提供支持和协助,是保障船舶航行安全的重要设施,也是海事通航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共建有48个VTS中心,218个雷达站,基本覆盖了长江、沿海的重要港口和水域。
来源:中国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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