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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的保护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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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31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上海
救生艇事故是航运业持续关注的一个安全问题,维护保养不当不但不能起到关键时刻的救生作用,相反引发了日常的夺命事故。尽管国际海事组织(IMO)的新举措在解决这些安全问题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救生艇操作仍然是一项高风险操作。一个小小的保护套,看似好心或者说看上去维护到位,但其中“暗藏杀机”!回归本质,仔细观察多思考把可能的事故抑制在萌芽状态。

一、事故回放

D轮,配备自由降落式救生艇。2014年4月停泊在新西兰惠灵顿港口期间,遇检查被要求使用救生艇吊艇机进行救生艇的例行释放和回收演习。

在使用吊机将救生艇正常降落到水中时船上没有船员,救生艇到达水面后四名船员随后登上救生艇,并操纵救生艇在港口周围航行了近10分钟,随后准备使用由四根钢索组成的专用起重吊具将救生艇回收到救生艇艇架上。回收过程中,在救生艇起吊到了甲板位置时,其中3根吊艇索突然断裂,造成救生艇意外坠落海里。其中一名船员因回收操作而松开了安全带,导致受伤住院并留院观察。

随即新西兰运输事故调查委员会(TAIC)对该起事故进行了调查,其公开的调查结论是:由于严重腐蚀,吊艇索在拉伸过载下断裂。而这些腐蚀现象,是因为它们都发生在塑料护套内部,所以船员未能预防并检测到腐蚀。

调查还发现,当在高盐高湿的海洋环境中使用时,在钢丝吊索外设置塑料护套的做法进一步加速了被保护的钢丝绳的腐蚀,更为严重的是:由于吊艇索塑料护套的存在遮挡了日常容易发现的问题,意味着船员和各位检验人员无法正常按照国际海事组织《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的要求对钢丝绳进行检查和维护。

值得一提的是:这一现象并不鲜见!原本出于保护钢丝绳、延长其使用寿命的做法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相反加速了腐蚀、催生了事故,保护失效导致了救生艇变成了“事故艇”,甚至演变为“夺命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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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塑料护套包裹的提升吊具

SOLAS规定,如果救生艇作自由降落下水,在弃船演习中每3个月至少有一次船员应登上救生艇,在其座位中正确系固并开始降落下水程序直至但不包括实际释放救生艇(即释放钩不应松开)。随后,救生艇应仅搭载所要求的操艇船员自由降落下水,或用辅助降落下水装置搭载或不搭载操艇船员降放至水面。在这两种情况下,救生艇均应由操艇船员在水中操纵。救生艇应按不超过6个月的间隔期,仅搭载操艇船员自由降落下水,或按IMO制定的指南进行模拟降落下水。

该轮在码头开展了每三个月一次的救生艇下水演习。因码头开档原因,船长决定使用吊艇机把救生艇放下。该操作要求将四根吊索连接至救生艇上的三个着力点,两个在船尾,一个位于救生艇的前方。然后将吊索钩在救生艇吊艇架杆上,吊艇架杆可通过吊艇绞车回收和降下。救生艇连接准备就绪后,液压操作的吊艇柱将绕其支点枢转,使救生艇离开船的船尾。回收救生艇的程序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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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吊艇机将自由降落式救生艇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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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生艇上着力点的位置

该轮在回收救生艇的过程中吊艇索发生断裂,港口当局对吊索的损坏部件进行了冶金和断口分析。化验报告得出的结论是:由于严重腐蚀,四根吊艇索的所有组成部件都受到严重的削弱。带有腐蚀性的盐份渗入了包围钢丝绳的塑料护套,并腐蚀了钢丝上的电镀层,加速了钢丝自身的腐蚀。继而,在救生艇回收操作期间,弱化的钢丝绳由于拉伸过载而失效断裂。

究其主要原因,被封装在聚合物护套中的钢丝绳完全没有任何润滑或其它腐蚀抑制物质。平时的保养仅能将油脂施加到吊艇索的连接处, 不能有效的渗入聚合物护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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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艇索的八个失效部分

相比于陆地环境,处于保护套“保护”作用下的钢丝绳更容易导致问题!这是因为,海上高盐的环境在高湿度的帮助下更容易积聚在处于“保护”状态下的钢丝绳缝隙中。同时,这一层多余的保护套不仅阻挡了被及时发现的可能,还挡住了牛油维护的路径。有悖于公约要求的“应易于接触及易于保养“的规定!

在随后的调查中救生艇制造商向港方提供了用于建造吊线吊索的导线的规格和试验证书的副本。该证书称,钢丝绳为18x19钢丝绳(每根18股19根钢丝),纤维绳芯和直径为20毫米。然而,失效的导线吊索由6x37结构的钢丝绳(每根37根导线的六股)与纤维绳芯和18至18.5毫米的直径制成。船东声明,由于船舶是新造船,所以肯定没有更换过吊索,尽管无法从船上的记录中核实这一点。产品证书中提到的规格与事故发生时安装和使用的钢丝绳不匹配。理论计算钢丝绳直径上减少2毫米相当于断开负载的大约20%的减少。

二、保护套存在的问题

通过上述案例的分析,很明显,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自由降落式救生艇吊艇机上的四根钢索因严重腐蚀而明显减弱,在拉伸过载下断裂,而造成钢索腐蚀和断裂的“罪魁祸首”是吊索的塑料保护套。笔者认为带“保护”塑料外套的吊索会存在以下问题:

1、吊索使用过程中会长期暴露在艇外,而海上航行,难免有带盐的海水侵入保护套内且不易流失,那么钢丝绳周围放置塑料护套情况下,腐蚀便会由钢丝周围的盐水渗透和积聚产生。

2、带塑料护套的吊索,阻止了船员日常对吊索钢丝的外观检查和采取诸如在钢丝上涂防腐化合物的措施防止吊索钢丝的腐蚀,从而不能保证在用吊索始终保持足够的强度。

3、本案例中带塑料护套的吊索的结构与制造商所说的施工时不同,造成四根吊索的钢丝直径小于规范要求。尽管它仍有足够的强度(在新的情况下),以所需的安全系数来支持载重救生艇的重量,但仍是存在安全隐患。

4、制造商在吊索钢丝周围放置的塑料护套会妨碍验船师、安检人员等检查和验证吊索,不能保证该设备能达到国际海事组织《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要求的标准。

5、在海洋环境中使用钢丝时,将钢丝完全包在塑料护套中,对海上安全具有重大影响,特别是那些必须定期检查和维护的钢丝,难以保持其适用性。

三、相关安全建议

钢丝绳外包裹防护套的情况不是个例,笔者在船舶安全检查中发现过多次。为了今后减少发生类似本文案例中的事故,避免造成人命伤亡,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1、厂商应充分认识到吊索外安装塑料保护套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应考虑使用不带塑料护套的吊索,或采用另一种方法包住护套,以便拆卸检查。操作人员可应能及时联系救生艇制造商以获取这方面的指导。

2、船长和高级船员应亲自检查钢丝绳的实际状态和可能的腐蚀迹象,如本案自由降落式救生艇钢丝绳吊索的状态;救生艇钢丝索应确保定期更换,使用与《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第三章第20.4条规定的救生艇坠落物维护相同的原则。

3、公司应考虑采取措施,确保其安全管理体系(SMS)适当地考虑到塑料护套吊索的检查和由此带来的风险,并制定相关的操作须知文件。



来源:中国船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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