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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新型犯罪目前在长江水域出现:犯罪嫌疑人以租用为名骗取他人船舶,事后当废铁直接拆解卖掉以谋取暴利。昨天记者获悉,长航公安局镇江分局重拳出击,快速侦破一起该类型案件。
去年12月21日,长航公安镇江分局接到船主彭某报称:发现其出租给陈某使用的“康发618”船正在靖江市某拆船厂进行拆解,可能受骗了。这种行为将导致船主失去赖以生存的船舶,从而陷入绝境,对长江水域的稳定和船民的财产安全均造成较大危害性。
长航警方立即前往拆船厂进行调查。购船者白某称,自己从夏某某处购得此船。经向船舶租赁中介和彭某核实,租船人夏某某、陈某等存有诈骗重大嫌疑,当即立案侦查。
通过多方侦查,警方初步掌握了夏某某等人在南通、芜湖等地,谎称租用船舶做工程,骗取船主信任,签订船舶租赁合同,并将骗取的船舶当成废船进行销赃的犯罪事实。民警根据相关线索,跨越多个省市,分别抓获杨某某、马某某、夏某某等多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经查,犯罪嫌疑人夏某某、杨某某等人于2018年6月至12月期间,先后在靖江市、张家港市及马鞍山市等地将骗取的6艘船舶卖给拆船厂,非法获利260万元。
目前,相关人员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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