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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天海防务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楠及其配偶以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佳船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船企业”)被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因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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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表示,上述事项若进入诉讼程序并开庭审理后,判决结果可能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将会对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稳定性产生影响,也将对公司的未来发展产生影响,但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判决为准。
还不了债,被融资方提起诉讼
公告中的诉讼请求显示,国泰君安请求刘楠及其配偶立即支付融资本金人民币1.4543亿元和约350.8万元融资利息、1682万元违约金及2.9万元罚息和诉讼费等费用。刘楠质押给国泰君安的5950万股天海防务股票及孳息可以通过折价方式来偿债。
2017年,刘楠与国泰君安签署股票质押协议,国泰君安向刘楠提供了1.6亿元、7500万元的融资本金,刘楠将所持有的标的证券1300万股、600万股天海防务质押给国泰君安。
2017年5月15日,天海防务股票发生转增股,合约质押股票对应的转增股1950万股、900万股因此一并在合约中质押。
2017年11-12月,刘楠完成补充质押,就合约分别补充质押天海防务股票551万股、649万股。
2018年2月,刘楠完成部分现金偿还,就合约分别偿还本金2086万元、383万元及其利息。
2018年3月21日、23日,刘楠未到期购回两笔合约,构成违约。
2018年4月4日,上海佳船承诺与2018年4月4日为刘楠代付到期购回交易本金5500万元。2018年4月9日,上海佳船代刘楠分别偿还合约本金3600万元、1900万元,以及相应利息、截至2018年4月4日(不含该日)的违约金。
2018年6月4日,刘楠完成逾期交易部分现金偿还,就合约偿还本金988万元及其利息。
2018年6月4日,刘楠、上海佳船出具股票担保承诺函。刘楠承诺于2018年6月4日现金偿还1000万本金,2018年6月11日前现金偿还全部在国泰君安处股票质押交易债务。上海佳船承诺以其持有的1000万本金,2018年6月11日前现金偿还全部在国泰君安处股票质押交易债务。上海佳船承诺以其持有的1000万股天海防务股票为刘楠担保,如果刘楠未履行承诺则承担担保责任。最终,刘楠未履行上述承诺。
2018年9月25日,刘楠确认对国泰君守负有未偿还债务包括两笔合约本金9326万元、5217万元及其利息、违约金、罚息、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等,确认其就两笔合约质押给国泰君安的天海防务股票数量分别为3801万股、2149万股。同时,刘楠同意在国泰君安所有的未购回交易自2018年9月28日(含当日)起购回利率统一调整为10%。
该案件暂未开庭审理。
截至今天,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刘楠持有天海防务股份180,796,5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83%,上海佳船持有天海防务股份14,415,2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刘楠及其一致行动人佳船企业合计持有天海防务股份195,211,7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3%。
三次“卖壳”失败
此前,天海防务曾三次“卖壳”,买家依次是扬中金控、弘茂股权投资和弘茂盛荣、万胜实业。
天海防务与扬中金控签署了《股份转让意向协议》,但因天海防务内部股东对双方之间的本次转让及合作始终不能达成统一意见作罢。
而与弘茂股权投资和弘茂盛荣的股权转让则是因为交易存在触发要约收购的风险,“卖壳”又失败了。
万胜实业则是在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后并未支付30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而被天海防务终止转让实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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