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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国际(00631.HK)公告称,就此前国开发展基金拟向三一海洋重工投资人民币1.6亿元,经按公平原则磋商后,三一海洋重工、三一海工、三一集团及国开发展基金于2017年9月15日同意终止投资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即时生效。于该终止后,各订约方于投资协议项下拟拥有的进一步权利及义务相应终止。
三一海洋重工须向国开发展基金悉数退还投资款额人民币1.6亿元及人民币284.8万元(相当于按年利率1.2%应计的利息)。此外,公司将不再就国开发展基金注册为三一海洋重工的股东之一进行备案。
公司表示,董事会相信集团拥有充足的营运资本以支持其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发展港口机械工业,终止投资协议将不会对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现有业务营运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来源:格隆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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