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9日,中国船舶公告,旗下子公司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高桥造船”)的2艘平台辅助船(PSV)被船东提起仲裁,暂时处于申请仲裁阶段。
公告表示,船东方新加坡CA OFFSHORE INVESTMENT INC.公司以项目建造周期超过合同弃船期为由对2艘PX121H型PSV(船号:H1350和H1351)提起仲裁,要求返还该2艘船的预付款合计约555万美元。
外高桥造船及上海外高桥海洋工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高桥海工”)表示,船东取消H1350船造船合同的行为违反合同有关规定,同时要求船东支付H1351船造船合同的第三期合同款,并且承担造成外高桥海工的相关损失。其代理律师已经获得授权,并向仲裁庭提交了仲裁通知答复和反诉。
这2艘PSV是外高桥造船下属的外高桥海工与新加坡Pacific Crest Pte.Ltd公司在2013年12月签署的2份造船合同,船号分别为H1350和 H1351。
2014年5月8日,建造合同的船东方由新加坡Pacific Crest Pte.Ltd变更为新加坡CA OFFSHORE INVESTMENT INC.公司。
2016年11月18日,外高桥造船及外高桥海工收到仲裁通知,船东方新加坡CA OFFSHORE INVESTMENT INC.公司对合同中的2艘PSV分别以超过合同弃船期为由在香港提起了仲裁。
CA OFFSHORE INVESTMENT INC.公司共在外高桥造船下单4艘PSV,此前,该公司已经取消了这笔订单中的前2艘。仲裁结果是外高桥造船退还船东前期支付的1063.2万美元以及另外偿还3.65万美元供给设备的费用。
相关新闻链接:
外高桥造船另外2艘PSV再被申请仲裁
外高桥海工2艘仲裁psv达成和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