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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之间的交叉持股,被视为国企改革的新路径。尽管实际效果尚未显露,新案例却不断涌现。
6月17日晚间,中国石油(601857.SH)发布公告称,收到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下称中石油集团)通知,中石油集团拟将其持有的中国石油6.24亿股A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34%),无偿划转给宝钢集团。此前,宝钢集团未持有中国石油任何股份。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中石油集团在中国石油总股本中的持股比例,将由86.35%降至86.01%。中国石油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变。
中国石油解释称,上述操作的目的是“为加强中石油集团与宝钢集团战略合作,优化公司股权结构”。
“国企之间互相持股,或交叉持股,是为了通过在股权层面上建立紧密联系,结成利益共同体。”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对界面新闻记者分析称,同一战线上的国企,将在产业链上下游寻求协同效益,相互取长补短,推动战略合作,并实现产业结构层面的多元化经营,从而达到分散风险的效果。
这一做法在国内并不新鲜。2月2日,武钢股份(600005.SH)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武钢集团将所持武钢股份5亿股股份(约占总股本的4.95%),无偿划转给中远集团。
中国船舶(600150.SH)同日公告称,控股股东中船集团将其持有的该公司4392万股A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19%),无偿划转给中远集团。
去年12月28日,中国远洋(601919.SH)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中远集团分别将其持有的该公司3亿股、2.5亿股、2亿股A股股份(分别占总股本的3%、2.45%、2%)无偿划转给中国诚通的下属公司北京诚通、武钢集团以及中船集团。
上述无偿划转的一大特征是,涉事企业均为央企,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务院国资委。
涉事企业均称,此举是“根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部署和国务院国资委的有关工作安排”,目的是“为加强上下游企业间的战略协同”、“深化双方战略合作,促进生产经营长期稳定发展”。
“这是从去年9月国企改革方案发布后,国企改革推进的结果。”兰格钢铁研究中心主任王国清告诉界面新闻记者,这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或有助于企业之间达成更深入的业务协作和整合。例如武钢的铁矿石进口、钢材出口都需要借助海运,因此需要大力加强与中远集团这样的航运龙头的协作,而中远集团可以从武钢获取更为廉价的钢材。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院李锦则认为,央企之间推行交叉持股,不仅有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的考量,也是国企改革的重要手段。
“产权改革是国企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李锦对界面新闻记者分析称,产权改革不仅包括国有和民营资本兼备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职工持股,以及允许社会资本进入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还应包括国有体系内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互相持股。
李锦认为,交叉持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国企之间形成产业联动效应,而非简单的财务投资。“不过,由于国企纷繁的决策程序问题,进程慢,耗时长,很多初衷不错的举措,往往最终效果达不到预期。”他说。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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