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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台邮轮经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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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上海
本帖最后由 船舶新闻 于 2016-3-2 15:32 编辑

随着邮轮旅游的火爆,相关纠纷也日益增多。

与陆地旅游不同,邮轮更容易受到天气、疫情、战争等各方面因素影响,遇到不可抗力,责任该谁来承担?各方权益该如何保障?记者昨天获悉,上海市即将出台《上海市邮轮旅游经营规范》,其中明确规定,遇到不可抗力,邮轮船长有权决定是否临时更改航线。

细化不可抗力下的责任

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邮轮游艇研究所副所长程爵浩向记者介绍,根据《规范》约定,旅行社应在出发前召开行前说明会,引导旅游者正确认识邮轮旅游,避免安全问题及其他纠纷的发生。邮轮公司应当按照合同上既定的航线行驶,并且提供承诺的相关服务,不得擅自改变航线或者减少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

如遇不可抗力可能危及邮轮和旅游者人身安全的,邮轮船长有独立决定权,可以决定变更航线或者停止航行。邮轮公司、船员、码头、旅行社、旅游者均无权干涉,并应予配合。船长决定变更航线或者停止航行的,邮轮公司应当会同旅行社等有关单位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可设航线变更险转嫁风险

那么,邮轮公司和旅行社又该如何处置呢?《规范》明确,在邮轮旅游行程开始前,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邮轮延误、不能靠港、变更停靠港等情况的,邮轮公司、旅行社和码头应第一时间向旅游者告知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形、邮轮航线变更情况、解决方案等内容。在邮轮旅游行程中,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邮轮延误、不能靠港、变更停靠港等情况的,邮轮公司应当以中文等语种通过广播、公告屏、舱内电视、书面通知等形式向旅游者发布信息,告知不可抗力、客观原因的具体情形、邮轮航线变更情况、解决方案等内容,安排工作人员对旅游者进行解释、劝导。旅行社应当配合,并和邮轮公司一起制定和实施应急方案。

尽管《规范》出台后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因为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相关矛盾,但有游客仍然会有心理障碍,认为变更航线给他们带来了精神或金钱上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对此,专家建议,可以适时引入邮轮旅游行业的保险机制,将航线变更等也纳入保险范围,减少游客损失。

来自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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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
客船邮轮这方面应该由山东来掌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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