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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可波罗海业通过法律程序 向PPL索取已支付款项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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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5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上海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11月25日报道,马可波罗海业(Marco Polo Marine)针对日前终止钻油台合同事件发布文告,表示已通过法律顾问启动合同纠纷解决程序,向胜科海事(Sembcorp Marine)子公司PPL船厂,索取已支付合同价值的10%款项,约2140万美元。

集团昨天表示,在终止合同后将不会接收有关钻油台,除上述10%款项外也将索取其他之前已支付给PPL船厂的费用,包括所涉及的利息。同时,在合同终止后,子公司马可波罗钻井不再有义务履行合同,包括不再支付任何合同所规定的款项给PPL船厂。

马可波罗是在11月17日向PPL船厂发出通告,决定终止钻油台合同,主因是PPL船厂没有遵守合同中的一些重要要求,包括质量要求。集团说,虽然PPL船厂已经修复了第一轮检测时在新钻油台所有三只脚架发现的裂缝,在第二轮检测时在新钻油台所有三只脚架却发现更多裂缝。

有关钻油台合同的价值达2亿1430万美元(约3亿零480万新元),原定今年底交货。双方是在2014年2月签订该钻油台合同,让PPL船厂按照其独家的Pacific Class 400设计,为马可波罗钻井兴建一座高规格的升降式钻油台。当时国际原油价格还未大跌。

来自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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