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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岛海事局查处日本籍船舶“静洋之春”在我国海域航行期间非法排污案件,这是继9月21日查处日本籍“光邦丸”轮后,外轮再次因非法排污被处罚。8 月以来,青岛海事局对船舶航行我国水域期间的非法排污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检查力度。两个月以来,共查处外籍船舶非法排污案件10起。
海事执法人员在对船舶进行防污染检查时,发现该船涉嫌航行期间在中国领海基线附近非法排放船舶垃圾。海事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海图作业,确认船舶垃圾排放位置。 经核实,该船先后多次排放垃圾的位置均在中国领海基线以内。相关责任船员在证据面前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海事处执法人员依法对船只进行了严厉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船舶在港区水域内进行洗舱、清舱、驱气、排放压载水、残油等作业,应事先按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或核 准。非法排放压载水可加剧有害外来生物物种的存活与传播,破坏海洋环境和当地水域的生态平衡,危害渔业资源,影响公众健康。
另外,青岛海事 局落实上级关于内河船参与海上运输专项整治活动的部署要求,启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相关整治。近日,大港海事处在电子巡查时发现一艘砂石运输船锚泊在中交一 航局二公司后海基地码头外侧水域。经登轮检查和初步核实,“荣江2001”轮船籍武汉,船舶检验证书已过期。除船长具有内河二类船长证书外,其他人员均不 持有任何船员证书或接受过相关专业培训。根据相关规定,大港海事处责令该轮驶往指定地点整改缺陷,并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来自青岛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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