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马里兰州(Maryland)地区法院指出,Hiroshige Tanioka获刑是因其涉嫌在进出美国的滚装船货运市场,密谋操纵运价、划分客户以及串通投标远洋运输服务等行为。
根据一项重罪指控记录,Tanioka的涉罪期限至少是从1998年4月开始,到至少2012年4月结束。
美国司法部反垄断署首席检察官助理Bill Baer解释称,“也就是说,上述密谋操纵的行为已在逾10年时间里,导致美国进口汽车与卡车的运输成本被抬高。”
“本次判决只是相关调查的第一步,我们将切实确保对这类行径负有责任的官员被绳之以法。”
司法部还称,这是该署在针对远洋运输业展开调查以来,首次对个人判刑。
此前,已有3家公司同意服罪并支付总计逾1.36亿美元的罚款。这当中就包括Tanioka的所属公司—川崎汽船,后者于2014年9月被处罚款6770万美元。
据悉除须服刑外,Tanioka还将因上述罪行,被处罚款2万美元。
接下来,他还将协助反垄断署的相关调查行动。
据了解,Tanioka是被指违反《休曼法案》(Sherman Act),后者规定可对违法个人最高处以10年监禁以及100万美元的罚款。
但如果犯罪所获利益,或犯罪被害人所受损失的数额,其中一项超过上述法定最高罚金时,须加重至该数额的两倍。
来自贸易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