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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至27日,受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委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渔业机械仪器研究所在上海召开《船长12m以上内河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2015)》(以下简称“内河法则”)和《船长12m以上国内海洋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2015)》(以下简称“海船法则”)第一次审查会。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副局长信德利、法规处处长唐金龙、渔机所党委书记刘忠松出席会议,全国各省市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及船舶设计、修造单位、科研院所等40多位专家应邀参加。
内河法则和海船法则2项法则编制项目,为农业部船检局于2014年4月下达的任务,由渔机所会同江苏和浙江渔业船舶检验局承担。项目组经过广泛实地调研,查阅相关法规规则,征求专家意见,起草完成了第一稿,并按计划召开第一次专家审查会。
会议成立专家组对2个法则的第一稿进行审查,专家组听取了编写组对2个法则编写情况的汇报,对法则的“总则”、“检验发证”和船机电的技术检验要求进行了充分讨论与审议,认为2个法则第一稿基本体现了渔船安全技术监督管理特性,调整了检验方式,明确了船舶设计、建造维修、检测检修、检验等环节的职责,基本符合我国渔船技术发展和渔船管理特点。并建议编写组尽快根据专家意见修改法则内容,形成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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