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9日晚间公告称,近日,振华重工收到英国高院TCC法庭的相关诉讼文件,福陆公司以振华重工前三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构成违约为由要求振华重工赔偿额外测试修理费用、工期延误及其他相关损失,合计约2.5亿英镑。
根据公告,2008年6月,振华重工公告与福陆公司签订英国海上风力发电场项目钢管桩供货合同,供货范围包括140组基础桩与过渡桩的材料采购、施工图设计、制造和运输,合同总价约为2.34亿欧元,先后共分八批交付。 在该项目建造过程中,振华重工与福陆公司本着友好协商的合作精神保持正常的争议处理沟通机制。针对合同执行情况,2010年6月经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后,振华重工与福陆公司签署相互免责信函,并在2011年结清了该项目尾款。后福陆公司与其业主之间的仲裁败诉,为挽回损失,就向振华重工提出质量索赔,并要求兑付振华重工就该项目签发的见索即付的质量保函,振华重工拒绝了该索赔要求。福陆公司于2014年3月径直向保函开立银行兑付了前述金额为23,409,750欧元的保函。 振华重工表示,针对该诉讼,公司已成立专门工作组并聘请了国内外高水平的律师团队,积极主张公司权利,保护公司正当权益不受侵害。除此之外,振华重工已向福陆公司申明保留通过相应法律程序向其主张前述保函项下公司发生的本金及利息损失的赔偿的权利。由于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对振华重工本期及期后利润影响尚无法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