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帝汶政府正在全国各地宣传最近起草的石油法律文件,以获得公众支持,为未来的区块招标铺路。这些文件包括两份产量分成合同文件草案,分别适用于陆上和海上油气勘探与开采,另外还有一份文件是针对其专属海上区域的勘探与开采活动。
东帝汶国家石油管理局(ANP)正在全国各地举行一系列研讨会,直到6月中旬,公众将受邀参与并帮助影响这些文件的最终版。国家石油管理局局长达席尔瓦(Gualdino da Silva)说,这将确保这些法律文件体现了国家的愿望,并有助于确保东帝汶石油勘探与开采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与现有合同模式相比,专属海上区域的文件草案基本上没变。这种石油合同的期限将包括一个长达7年的勘探期,随后是长达25年的开发和生产期。
陆上区块的产量分成合同模式是新的,这种合同的勘探期是7年,开发和生产期长达20年。最初3年勘探期的最低工作要求包括钻1口或多口井。
第三个即最后一个文件是关于海上产量分成合同模式,它有别于专属海上区域的合同,后者适用于东帝汶与澳大利亚共享的联合石油开发区,东帝汶持有该区域90%的管辖权,澳大利亚持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