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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控股的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前发布公告,称其与中国船舶(香港)航运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船舶(香港)航运租赁有限公司2014年度日常经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2014年度,中船租赁拟向中国船舶及其成员企业订立总金额不低于70亿元人民币的船舶及海洋工程产品建造合同。据中船租赁董事长曾祥新介绍,通过商业模式创新,发挥资源优势,中船租赁已为中船集团带来批量订单,今年,中船租赁力争实现下单230亿元、累计下单400亿元的目标(不包括以前下单今年变卖金额)。
据了解,该年度经营合作协议内容所涉及的交易产品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散货船、集装箱船、油船三大主流船型以及海洋石油钻井平台和海洋工程船等海洋工程产品。受欧美经济企稳及我国经济总体平稳、向好发展的影响,当前,航运及船舶市场出现复苏迹象。中国船舶与中船租赁将在节能环保船型及高端海洋工程领域持续加大合作力度,依托双方在船舶及航运市场的技术、客户资源、政策及投融资等方面的优势实现双赢发展。
“推进商业模式持续创新,正向引领船舶建造市场价格是中船租赁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的发展方向和重要原则。”曾祥新表示,成立中船租赁是中船集团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实现相关多元发展、增强防范市场风险能力的重大举措。公司成立以来,在船舶租赁、海上运输、船舶买卖等业务方面发展迅速。据统计,2013年,中船租赁累计下单超过170亿元,不仅为中船集团所属成员单位完成经营接单指标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也为相关船企在合同谈判中争取合理的接单价格起到了“平衡器”作用。曾祥新认为,由于既了解航运市场的价格变动趋势,又熟悉造船企业的成本状况和产品性能,因此中船租赁可以通过多种缓冲方式消弭船东与造船企业之间的价格差异,从而起到正向引领新造船市场价格的作用,而这对于船舶市场全产业链的发展大有裨益。
谈到协议中下单金额不低于70亿元的内容,曾祥新介绍,今年1月,中船租赁已经和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签订了5+5艘20.8万载重吨散货船和2座CJ46型自升式钻井平台建造合同,这一系列合同金额已接近60亿元。目前,中船租赁正在与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商讨模块运输船、6.4万载重吨散货船以及液化天然气(LNG)船等船型的订单事宜。
“要实现今年下单230亿元、累计下单400亿元的目标,我们主要会做好扩大融资规模、防控市场风险和加快人才引进等方面的工作。”曾祥新强调,去年年底,中船集团成功完成了境外发行8亿美元债券的计划,而今年中船集团将进一步挖掘国内外市场的金融资源,拓宽融资渠道,力争筹集更可观的低成本资金,并按照市场化原则和公开透明方式进行运作,以满足自身的融资需求。“造船加租赁的模式对于投资者具有很强的吸引力,我们当前的目标是在船舶融资领域实现全国领先,而未来的发展方向是以船舶为核心,实现经营的多元化发展,从船舶走向大型机械设备领域。”曾祥新最后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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