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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船东商船三井(MOL)不得不赔付29.2亿日元(约合2850万美元),以赎回因一起可追溯到1930年代的纠纷案,而在中国被扣的超大矿砂船(VL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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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路透社(Reuters)报道,中国高院在周四宣布,三井已偿付包含租赁费用、利息以及损失在内的所有赔款。
上周六,22.6434万吨级的Baosteel Emotion轮(造于2011年)遭到中方扣押。中国政府随后表示,这起事件属商业纠纷。
此外,商船三井也已付清240万日元的诉讼费用。该船东称,Baosteel Emotion轮已于周四离开浙江省马迹山港。
事件的起因是,这家日本公司曾向中威轮船公司(Chung Wei Steamship)租借2艘中籍船舶。1937年中日战争爆发后,据称租赁费用一直未予结清。
战争期间,上述2艘船被日本政府“征用”。
之后,其中1艘于1938年触礁沉没,另1艘在1944年被水雷炸毁。
商船三井周四表示,这起事件“可能给该船的服务造成障碍,从而令商船三井在中国的业务活动蒙受负面影响。”
但它称,财务方面的影响“比较轻微,因为相关款项之前已拨备妥当。”
2011年末,上海海事法院曾向商船三井发出《执行通知书》,后因双方多次谈判未果,导致法院最终决定扣船。
英语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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