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410|回复: 0
收起左侧

沙钢称行贿一说根本经不起推敲(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4-12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周刊选读)沙钢船务称,海航集团关于其在签约时行贿的指控根本是巧用伎俩,目的是要拖延法律行动及避免还债
gavel452.jpg -->
该公司发言人在发给《贸易风》的独家声明中写道,在2008年的市场背景下,行贿一说根本经不起推敲。
这位发言人解释称,“当时沙钢船务可轻易将这艘船以同样的价格,租给任何值得信赖的公司。”他表示,按租船市场当时的背景,很多知名公司都愿意付类似高价,沙钢没必要为了把船租给大新华轮船这样的新晋航企,而动用“不正当手段”。
“这项指控具有冒犯性,因此我方客户将坚持要求威宝律师事务所的一位合伙人,或海航聘请的御用大律师在此类控书上签下他们的名字。”
海航与沙钢之间的纠纷源起双方针对17.93万吨级的散货船 - Dong-A Astrea轮(造于2010年),在2008年签下的一份租约。当时双方商定的租金为5.25万美元/天,但在干货租船市场崩塌之后,该船被提前退租。
沙钢律师称,自2010年10月起,一直到2012年1月船被提前退租的这段时间里,沙钢从未全额收到过租金;其中即使有收回的部分,也是随后经多次扣船才得到的补偿。
目前双方争执不下的这笔金额,其实是伦敦仲裁机构为弥补余下82个月的租期而做出的判决。
上述贿赂指控是在纽约南区法院审理一个相关诉讼时浮出水面,在此期间沙钢曾赢得传唤权,可要求7家美国及中国银行向它提供海航的账务信息。
为了想办法避开这条法令,海航代表律师– 威宝律师事务所(Wikborg Rein)驻伦敦办事处的Christopher Grieveson向法庭表示,“针对沙钢的诉请,海航已追加一份重要的’反申索抗辩书’(defence and counterclaim),其中指出沙钢是以行贿手段取得这份租约。沙钢已知道我们提出反申索,并将很快正式出庭答辩。”
此外,Grieveson还否认海航如沙钢律师所称“无意根据担保协议履行义务”。他指出,从近期英国上诉法庭对实质性毁约案件所做的判决来看,其客户对沙钢的要求作出的回应很可能得到法庭的支持。
他表示,“海航的抗辩要点在于,它无须对这份履约担保负责。”
未完待续
英语原新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标签|免责声明|龙船社区

GMT+8, 2024-9-26 04:25

Powered by Imarine

Copyright © 2006, 龙船社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