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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元林控股两上市公司 或为解扬子江船业资金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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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0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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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子江船业掌门人任元林(图)

        1月底,两则与航运造船业并无关联的上市公司公告引起业内人士的极大关注。
        1月17日,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ST国恒)发布《关于公司控股权已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根据公告,*ST国恒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泰兴市力元投资有限公司(力元投资),而后者的实际控制人则是中国最大的民营造船企业扬子江船业的“掌门人”任元林。
        1月30日,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T中达)发布《关于公司股权司法划转完成的公告》。根据公告,*ST中达1月24日收到无锡中院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将企业管理人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户中1.4亿股股份划转到江阴市金凤凰投资有限公司(金凤凰)、任元林、王东和刘平的名下。
        据记者了解,金凤凰为力元投资全资子公司,刘平则为扬子江船业管理人员。因此,金凤凰、任元林、王东和刘平构成一致行动人,四方幕后的控制人实为任元林。本次股份划转完毕后,任元林将控制*ST中达16%股份,与其原控股股东申达集团(16%股份)不相上下。
        一个月内,任元林通过旗下企业和一致行动人接连控制两家上市公司着实让人惊叹。有业内人怀疑,任元林在中国资本市场的一系列复杂的运作,可能是有意为资金面出现紧张的扬子江船业构建资本平台,同时也使扬子江船业有潜在借壳上市的可能。
        扬子江船业董秘张耀向记者表示,任元林控股两家上市公司为私人行为,与扬子江船业之后的战略并无关联,力元投资为收购股权向扬子江船业所借3.11亿元也是正常的企业间借贷行为,之后会归还给扬子江船业。
        两年前的2012年1月31日,深圳上市的霞客环保发布《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原第二大股东中基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任元林目前持有公司总计13.81%股权,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同时,中基矿业称拟择机注入其持有的矿山资产。据资料,任元林和王东分别为中基矿业的董事。
        此次,任元林控股*ST国恒和*ST中达后,目前,除了在新加坡上市的扬子江船业外,任元林已经在中国A股市场控制了3家上市公司。
         入主国恒
        *ST国恒在发布的公告中表示,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深圳国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国恒)1月16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由于涉及两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深圳国恒所持有的1.8亿股企业股份被法院于1月15日强制执行卖出,而这1.8亿股股份的受让方为力元投资。
        此前的1月15日,有媒体注意到当日盘后的大宗交易信息显示,中信证券深圳深南中路中信大厦证券营业部以每股1.72元的价格卖出*ST国恒股票1.8亿股,成交金额3.11亿元,折价率为4.44%,交易股本占该股总股本的12.11%,接盘方来自同一营业部。在出现大宗交易的第二天,*ST国恒便发布停牌公告。
        当时就有媒体怀疑,持有*ST国恒股票超过1.8亿股的仅有第一大股东深圳国恒一家,这很可能意味着大股东正在出让对*ST国恒的控制权。1月17日的公告证实了这一猜测。
        据悉,本次股权变更后,力元投资共持有*ST国恒1.8亿股股份,占企业总股本比例12.08%,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企业实际控制人由彭章才变更为力元投资的控制人任元林。企业原第一大股东深圳国恒现持有*ST国恒股份306万股,占企业总股本比例0.21%。
        力元投资表示,企业通过大宗交易形式,取得对*ST国恒的控制权,主要目的是为进一步利用力元投资资本投资优势,发挥*ST 国恒在铁路行业的优势,利用上市公司平台有效整合行业资源,改善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快速将*ST 国恒做大做强。
        力元投资同时表示,虽然企业暂无改变*ST国恒主营业务的具体计划,但为增强*ST国恒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促进*ST国恒长远、健康发展,不排除未来 12 个月内对企业的资产、业务进行调整的可能。
          拿下中达
        因巨额负债拖累而身陷重整泥潭的*ST中达去年4月26日进入破产重整程序;5月30日企业股票因实施破产重整停牌至今;11月19日无锡中院批准企业破产重整计划;12月2日,*ST中达发布公告,表示确认金凤凰为企业破产重整的重整方。

        根据无锡中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所确定的重整方的权利义务,*ST中达同意并确认其与重整方金凤凰签订的重整合作协议及相关的贷款协议和资产处置及抵质押等协议;对重整计划中明确需剥离处置企业持有的常州御源、成都御源、江阴申达房产、申鹏、美达、亚包公司股权,授权董事长和企业经营层依法具体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有关转让手续;根据重整计划安排,亚包公司需剥离处置,鉴于该企业近年来一直处于严重亏损状态,决定将亚包公司关停待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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