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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粤明年禁止超载箱船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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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7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上海
  图:港口经营商须更新内贸货柜码头闸口称重系统,若不合格,不得从事作业活动
  内地由于货箱船只超载问题严重,从明年元旦起,上海和广东港口的内贸货箱都须经称重,并记录保留重量数据3年,严禁超载的集装箱装船通行,以遏止超载风气。
  2007年下半年,内地宏观调控令内贸需求不断拓展,预计至2010年,内贸货箱业务将成为内地港口货箱业务发展重要的组成部分。不过,超载超重问题也随之加剧,对水路货箱运输安全和市场秩序产生负面影响。目前,全国水路超载箱平均比例为10%左右,呈现上升趋势,其中上海港超载率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水路超载箱平均10%
  自1996年底内地第一条内贸集装箱班轮航线开通以来,水路内贸集装箱运输需求增长迅速。据统计,2007年上海港完成内贸集装箱340.9万标箱,比上年增长8.7%;今年1至8月已完成内贸集装箱239.7万标箱,同比增长5.8%。
  上海市港口管理局负责人表示,从明年元旦起,所有上海港内贸货箱会先在码头闸口称重,所得数据会传送至交通运输部和市港口局内贸货箱重量监控信息系统,并保留3年。超载者会由上海市港口局依法处分。
  另外,广东省交通厅亦采取相同措施,打击广东港口的货箱船只超载问题。交通厅表示已发出整治通知,要求省内相关港口经营人在明年元旦起,将内贸货箱称重,并保留数据,不进行超重卸载的企业将被勒令停业。
  目前广东省交通厅已成立专门的水路治超工作小组,由主管副厅长任组长,厅港航局局长任副组长,在厅港航局港口处设立水路治超办公室,港口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并要求各有关部门设立领导机构,遏止货箱超载。
  近年随着内贸物资水路流通量不断增加,广东货箱运输货损货差少、便捷、成本低等优势逐渐显现,越来越多的货物选择水路货柜运输,但货箱超载亦日渐严重。
  内贸闸口设称重系统
  广东省交通厅强调,港口经营商须更新内贸货柜码头闸口称重系统,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在规定时间内未配备闸口称重系统的内贸货柜码头,视为经营条件不完备,不得从事内贸货柜港口作业活动。
  广东省交通厅称,对水路内贸货柜经称重检查确认为超载箱的,港口经营人应要求付货人拖回减载,阻止超载箱进入港区。港口经营人收取的超载箱减载作业费标准应提前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不得低于通知规定的每标箱200人民币最低标准。假如港口经营商违规起卸超载箱,将被中止内贸货柜的业务,并送往交通厅及海事部门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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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8 08: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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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9 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嗯,不错。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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