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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将启动船舶建造质量预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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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5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上海
根据船厂的基本生产条件、技术管理、质量控制、诚信管理等情况,分类逐项打分,按照不满足要求的扣分高低,分别对船厂给予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警告。

宁波港航部门9月5日表示,将启动船舶质量管理预警制度,以加强对建造中船舶实施技术监督检验,提高船舶建造企业的质量管理能力,预防低质量船舶的产生。据悉,这是浙江省首次对船舶质量实行预警管理。

据港航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预警管理采用计分制,计分周期为1年?熏从15分起为蓝色预警,逐级提高,60分以上为最高的红色预警。计划将于2009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船检部门介绍说,受到蓝色预警的检查对象,船检部门将责令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承诺在规定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整改完成预警检查发现的问题。

受到黄色预警的检查对象,船检部门将暂停受检船后续检验项目的报检1个月,并责令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承诺在规定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整改完成预警检查发现的问题。

受到橙色预警的检查对象,船检部门暂停其后续检验项目的报检3个月,暂停该厂其他船后续检验项目的报检1个月,并责令预警检查对象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承诺在规定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整改完成预警检查发现的问题,同时暂停其下一艘船的检验受理3个月。

对于受到红色预警的检查对象,船检部门将停止其后续检验项目的报检工作6个月,暂停该厂其他船后续检验项目的报检2个月,并责令预警检查对象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承诺在规定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整改完成预警检查发现问题,同时停止该厂下一艘船检验受理1年。

按照规定,向浙江省船舶检验局宁波检验处申请船舶法定建造检验的船厂,都将纳入预警管理体系。宁波港航部门将成立预警检查组,每半年对船厂进行预警集中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列入预警扣分。此外,验船师及审核人员对日常检验工作中发现的和群众书面举报的以及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经核实后,也列入预警扣分。(中国水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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