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刊选读)一项新达成的欧洲拆船规定没有提及冲滩禁令,但在布鲁塞尔更严苛的规定下,亚洲船厂还能赢得批准吗?
-->
欧洲对亚洲海滩拆船的直接禁令似乎被有意回避掉了,这次欧盟新达成的妥协性协议里没有提及这一点。
由欧盟理事会,欧洲议会(该议会的拆船政策由绿色政治家Carl Schlyter推动)以及欧盟委员会之间进行的磋商出台了一个新规,这一新规中没有明确提及冲滩的禁令。
这一禁令是由Schlyter起草的,此前在一份欧洲议会的提案中一直是问题的症结所在,因为这一禁令可能会使欧盟的政策偏离《2009年香港国际安全与无害环境拆船公约》(简称:香港公约)。
获批门槛仍然很高
Schylter仍然在宣告胜利。他说道,尽管新规没有提到冲滩,但欧洲对拆船厂的准入要求相当严格,将实质上排除这种做法。
在本周的妥协性协议露面之后,Schylter被引用说道:“根据协议的标准,南亚的船厂将不会进入能拆欧洲旗船的船厂名单。”
这一欧盟规定的内容似乎的确让那些冲滩拆船的船厂很难获批,特别是那些位于孟加拉国和印度的船厂。
能上欧盟认证清单的船厂,仅限于那些被监管文件含糊地描述为按“既成结构”运营的船厂。他们还必须在“不透水地面且具有有效排水系统”的情况下运营。
至于这一规定如何落实,以及是否在实质上排除了冲滩的做法,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Nikos Mikelis曾在国际海事组织帮助建立了香港公约。据他说,从欧盟委员会获得的内部消息是没有禁止冲滩,而欧委会将拟定获认证的船厂名单。
他说,欧盟必须与使用冲滩的船厂保持对话,这样才能鼓励这些船厂进行安全拆船,改善环境保护,而这才是所有流程的最终目的。
“如果冲滩真被禁了,这会变成一场彻头彻尾的悲剧。欧洲不再有对话的机会,将无法再向这些船厂提出建议,帮助它们改善。是要禁止冲滩,还是保留对话这条路,这是一个问题,”他说道。
在这一背景下,目前欧洲的规定似乎旨在正式实施前鼓励亚洲船厂及时改进,而不是从一开始就直接将它们拒之门外,不让它们从事拆解欧洲旗船的业务。
英语原新闻 摘自2013年7月5日周刊 |
|